·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工作内容 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少数债权人拒绝参加债权人会议,不影响会议的召开。但债权人会议不得作出剥夺其对破产财产受偿的机会或者不利于其受偿的决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
·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可以吗 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可以吗 ?在破产重整期间进行股权转让,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我们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的。那么,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是否合法呢?破产重整的法律程序详细内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是否可以呢重整期间,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由重整人全面负责,出资人对债务人的事务已丧失决定权,因此,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
·几个股东可以发起破产清算 一、几个股东可以发起破产清算? 几个股东可以发起破产清算 一、几个股东可以发起破产清算? 一般是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要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开,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
·债权人申请破产应向哪个法院申请 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
·如何确定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如何确定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一、如何确定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
·银行破产制度已经引入我国的金融领域,很多人很担心自己的存款安 银行破产制度已经引入我国的金融领域,很多人很担心自己的存款安全,那么银行倒闭贷款怎么办呢?为了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对于自己的资金安全有个大概的认识,我们专门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帮助您解决相关的问题。一、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银行倒闭以后,针对储户的存款安全,政府出台了《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制度又称存款保障制度。市场经济条件下,存款保险条例保险制度是保护存款人权益的重要措施,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
·法院开破产清算听证有哪些义务需要履行 法院开破产清算听证有哪些义务需要履行 听证会政策早前就已经出台,一般都听证申请人都是公安机关认为可能会有这方面倾向的人去听证,这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而且能够让相关人员了解法律方面的相关知识,做好相关的准备,以免出现错误。近期开展的法院开破产清算听证会也起到很好的作用,那法院开破产清算听证会有什么义务需要履行呢? 破产清算听证会履行义务 1、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
·私募基金如何清算的 私募基金如何清算的 一、什么是基金 私募基金如何清算的 私募基金如何清算的 一、什么是基金终止与清算 ? 基金的终止是指基金因各种原因不再经营运作,将进行清算解散。基金终止须依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契约(公司型基金为基金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基金持有人大会通过,并报证监会批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应当终止: 1、 封闭式基金存续期满未被批准续期的; 2、 基金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3、 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
·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的区别 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制度都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破产程序,我们在工作中是需要了解的。破产清算、重整、以及和解制度都是处理破产案件的程序,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其中的区别是什么,那么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调整内容和规范重点有所区别 (1)破产清算制度是通过宣告债务人破产后,由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
·一、破产清算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破产清算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在进行破产清算过程当中,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将会被限制,租赁房屋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即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应受到《企业破产法》的调整,并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立法精神,限制“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清算中的适用。《企业破产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破产财产的拍卖竞买人对于破产财产的权利负担十分谨慎...
·破产重整的公司在破产重整中会获得哪些好处? 破产重整的公司在破产重整中会获得哪些好处? 一、破产重整的公司在破产重整中会获得哪些好处? 1、破产重整是法庭内的重组,因此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一旦法院受理了破产重整,所有的其他诉讼程序的执行都将中止,如欠债权人的钱可以暂时不还,甚至担保债权人对担保物的执行也将不被执行; 2、市场化特征更突出,如破产重整提出方主体多元化,根据新破产法的规定,不仅债务人、债权人可提出重整申请,债务人的股东可...
·外资企业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一、向外资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15个工作日) (1)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须向原审批机关请求批准,所需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的申请书,并由所在地(镇/街道外经办或工业园区)签署意见并盖章; 2、企业权力机构(股东或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章程的决议,如: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附董事会成员名单)、执行董事决定; 3、企业投资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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