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专利法行政复议具体什么意思?

专利法行政复议具体什么意思?

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在于,给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系统内提供一个针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救济管道,同时,也给行政机关在行政系统内一个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机会。虽说行政复议带有准司法性质,但其基本性质仍是行政行为,且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针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此处所谓涉及专利事项,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授予专利权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案件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我国目前的专利执法体制是所谓的双轨制,即司法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并行。根据《专利法》第60条、第63条以及第64条的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做出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上述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体制的架构需要在地方设立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等违法行为。目前,在所有省级人民政府内,都已设立此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部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内,也已设立此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1.专利行政复议的主体

专利行政复议的主体,指提出专利行政复议申请的人以及被申请人。根据前面的分析,可以将提出专利行政复议申请的人分成两类。第一类申请人是指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人。《行政复议规程》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本规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

第二类申请人是指不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人。第二类申请人包括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被控侵权人,以及假冒、冒充专利行为人等。所称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权的合法继承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请求;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请求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请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请求。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若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复议的,被控侵权人应为第三人。反之亦然。无论是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还是第二类专利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均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具体而言,就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2.专利行政复议的机构

专利行政复议的机构,也称专利行政复议的机构的主管机关。与专利行政复议的两类申请人一致,也存在专利行政复议的两类机构。第一类机构,《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性质上相当于国务院部门,因此,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由其本身进行复议。当然,尽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与作出复议决定的机关同一,但内部的处理部门却可以不同。根据《行政复议规程》第3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以下简称“法律事务处”)负责行政复议的具体工作。第二类机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所以,此类行政复议,既可以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也可以向上一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3.专利行政复议的收案范围

根据《复议规程 第五条规定,专利行政复议的收案范围包括:1、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2、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3、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4、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5、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6、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服的;7、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终止不服的;8、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子恢复的:9、专利权人对给子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10、强制许可请求人对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11、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服的;12、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五条所作复查决定不服的;13、专利代理机构对撤销其机构处罚不服的;14、专利代理人对吊销其 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不服的;15、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相关内容:

·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是多少?
    近年来出现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在逐渐的增多,而随着我国加强对著作权的保护,其实在这方面的打击力度也是比较大的。当然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其实也是会给著作权人造成损害,自然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那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是多少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是多少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罚款金额是罚款一百至五千元;著作...


·角色名称著作权保护吗?
    角色名称著作权保护吗?1、“作品”名称和“角色”名称不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作为作品名称无法体现完整的文学艺术作品内容,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故被异议商标的注册未侵犯其著作权。2、权利人不能主张“商品化权”对“作品名称”和“角色”应当坚持权利法定原则,商品化权在我国不是法定权利,《当前知识产权审判中需要注意的若干法律问题(二)》提到:关于“商品化权”即形象的商业化利...


·农产品怎样注册商标?
    农产品怎样注册商标? 一、农产品商标注册流程 1、提交法律文件: ( 1 ) 以公司名义申请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以个人名义申请的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及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要签字,个体户执照要盖章。 ( 2 ) 商标注册申请书(个人及个体户名义申请的,需要在申请书上签字或盖章)。 ( 3 ) 代理委托书(由企业盖章或由个人签字)。 ( 4 )确定的商标字样或图样(...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该如何办理 为了有效缓解品牌企业资金紧张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该如何办理 为了有效缓解品牌企业资金紧张问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那么,对于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该如何办理?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商标权质押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根据《担保法》第79条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出质登记。 ...


·商标变更地址手续包括哪些途径?
    商标变更地址手续包括哪些途径?申请商标变更手续有以下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二、商标变更申请办理...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了15种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但是根据刑法规定,只有四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以构成犯罪,那哪些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以入罪?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以入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


·哪种情况属商标注册侵权行为
    哪种情况属商标注册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


·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
    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实用新型究竟包括哪几种法律上是没有做出具体规定的,所以只要是满足实用新型专利的特征的,符合法定要件的就可以将这个专利归入实用新型专利的范畴了。实用新型主要是在一个产品的形状、构造方面做出了新的技术方案。从这句中我们可以获得两个关键点,一个就是可以使用实用新型的产品,也就是你不能说你有一个非常不错的方法然后你想去申请实用新型对它进行保护,这个是不可能通过的,方法的专利可以申请的是发...


·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假冒专利罪的特征是什么?
    从国家专利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冒充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不逊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要的今天,假冒专利罪也应该的得到您的关注。今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


·商标恶意抢注有那些行为?
    商标恶意抢注有那些行为?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有:申请人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这两种情况都会被认定为恶意抢注商标,这是一种受到法律惩罚的行为。二、什么是商标恶意抢注“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


·如何确定商标权人,商标权人有哪些
    如何确定商标权人,商标权人有哪些您知道实践中该如何确定商标权人吗?换言之,就是商标权的主体有哪些人,谁可以成为商标权人?,只有成为了商标权人,才能对商标行使相应的权利。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如何确定商标权人吧。 一、如何确定商标权人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主体有如下5种人:(1)企业、事业单位:企业必须是依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2...


·用通用字体做商标是否侵权
    不侵权,免费可商用中文字体有黑体、楷体、宋体、仿宋体等传统字体,宋体无版权保护,不会侵权,可以使用。对于大众的、通行的字体的使用不涉及版权争议,比如宋体,楷体,颜体等,可以免费使用。如果是自创体,不是大众使用与通用的,并在其中承赋了创造含量,或根据通用字体而编缉出版的字贴、字模等,并申报了相应的保护则具有了版权,如果被他人盗用则会涉及版权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