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录音能否作为刑事案件的直接证据

录音能否作为刑事案件的直接证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

2002年4月1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 2002年4月1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 据使用的批复》中指出,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录制的谈话录音资料,不具有合法性,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录音可以作为间接证据

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依据司法解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

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是证据种类之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偷录的录音录像可以作为合法证据被人民法院采纳。在发达地区的法律纠纷处理过程中,尤其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录音录像有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希望通过录音录像取证方式获得证据,以便在法律纠纷处理中占据优势地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要使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2、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3、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应当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相关内容:

·诈骗罪罚金数额是多少?
    诈骗罪罚金数额是多少? 一、诈骗罪罚金数额是多少? 《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根据犯罪情形决定罚金数额。目前,罚金处罚标准只有以下三种: 1、没有规定具体数额的,最少不少于1000元; 2、规定了相关数额; 3、以违法所得或犯罪数额为基准处以一定比例或倍数的罚金。 此外,对未成年人应从轻或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低于500元。还有,根据诈骗犯罪的情节,犯罪人的支付能力以及...


·一审缓刑二审需要羁押吗?
    一审缓刑二审需要羁押吗?一审缓刑二审期间是不需要羁押的,具体理由如下: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在二审开庭前不应该被羁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数量如何认定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数量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1、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第一条第一款:...


·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最近,时常发生妇女违背男性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情况。那么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另一方面,一旦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就要面临严峻的刑法处罚,那么具体来说强奸罪如何量刑?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


·侦察阶段律师一般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几次
    侦察阶段律师一般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几次 侦察阶段律师一般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几次 侦查阶段一般刑事案件会见不受限制,只要正当上班时间都可以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但所有的刑事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会见不受限制,具体次数要根据办案需要、辩护需要而定。 会见的地点 (1)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


·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


·法院对教唆他人吸毒罪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教唆他人吸毒罪的裁量标准是什么?法院对教唆他人吸毒罪的裁量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


·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危险驾驶罪是为了惩罚那些具有危害公共安全但未发生危害结果的机动车驾驶员,当然,认定危险驾驶罪,必须了解危险驾驶罪得到构成要件。那么,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本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且一般是直接故意。在少数情况下也可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如受车主要求进行危险驾驶,就是一种放任性的间接故意行为。过...


·危险驾驶罪怎么处罚,它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青年人都喜欢在道路上开着机动车追逐玩耍,这是行为是非常危险的,要是情节恶劣还会构成犯罪,受到刑法的处罚。很多人就有一个疑惑,一旦构成危险驾驶罪该怎么处罚呢?这个疑问,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你的疑惑。 一、危险驾驶罪怎么处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


·有前科妨碍公务能判拘役吗
    如果有前科,不是累犯的话,对缓刑的适用影响不大。如果是累犯就不能适用缓刑。当然是否适用还要看到具体案件来确定。法律规定:《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区别有什么?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区别有什么?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区别有哪些?在中国死刑有手枪执行和注射执行。虽然注射的过程更加方便干净,但和枪决相比,会更浪费财力人力。所以在我国一般采取枪决的形式执行死刑。执行时要经过特定的程序,注射死刑需要注射三种药物,目的是使受刑者无痛苦。任何人都有上诉的权利,符合规定且想要上诉的,可联系的专业律师。 一、死刑执行方式 中国执行死刑的方式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采用枪决。它通常...


·刑事拘留多久才会判刑
    如果是案情简单的刑事案件,一般在拘留程序后三四个月就可以拿到判决书了。不同阶段所需时间也不同,具体如下: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将案卷移交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期限2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向人民法院移送审查,这期间需要1个月,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3个月内审理判决。当然,如果是案情复杂的,在每个阶段都有可能出现延长期限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