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认定婚外情需要什么证据 ?

认定婚外情需要什么证据

?一、认定婚外情需要什么证据

1、根据我国的证据规则,证明婚外情的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诉讼中被法院予以认定:

(1)证据需要具备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

具体到宾馆开房记录,其和夫妻一方的婚外情之间只存在间接的联系,不能直接证明夫妻一方和他人发生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因为其到宾馆开房既可能是用于婚外情,也可能是其工作出差时使用,还有可能是用于工作洽谈之用。

(2)证据需要具备客观真实性。

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这就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

在发生离婚纠纷时,夫妻一方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通过公安系统的内部关系取得的,或者是通过社会上的调查公司取得的,因此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没有出具单位的印章,所以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要证明其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就存在一定的难度。

当然,如果当事人可以根据没有出具单位印章的宾馆开房记录,聘请律师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根据调查令所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就具备了客观真实性。

(3)证据需要具备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作为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二、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法庭认定对方出轨,证据很关键。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出轨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屈指可数。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出轨,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所以要注意搜集六类关键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如果对方嫖娼,通常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可作为证据。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抓获有超过普通朋友关系的行为举止(如:拥抱、亲吻等),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6、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三、非法同居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 双方均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

2、 有配偶者的一方与没有配偶者的一方之间的非法同居;

3、 双方均没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在司法实务中,如何认定非法同居关系呢?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对如何认定非法同居关系以及法院如何处置非法同居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3、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4、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5、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6、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相关内容:

·夫妻两人因结婚走到了一起
    夫妻两人因结婚走到了一起,日子久了却因不合适想分开了。在婚姻分开的案件中,很多夫妻第一次诉讼分开时,并一定会得到法院支持,法院是要根据夫妻的实际情况作出决定的,那么第一次诉讼分开没有成功,再一次诉讼分开会判离吗?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但是也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有什么具体条件:1.第一次诉讼没有成功是可以进行再一次的诉讼离婚的,不过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必须在第一次诉讼分开的六个月后,即是从裁判...


·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实践中,因为婚姻家庭而产生的纠纷也是很多的,而此时要想对这些纠纷进行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才行。那究竟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哪些材料呢?我们作出了相应的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的证据总结如下: 一、离婚案件 1、婚姻关系证明; 2、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4、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


·近亲结婚婚姻是否无效?
    近亲结婚婚姻是否无效?近亲结婚婚姻是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达法定婚龄的。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


·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能否离婚?
    人生的美好时刻便是结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然而,婚后的生活却是很多夫妻都提前预想不到的。婚后会因为生活的种种争吵,大闹甚至严重者会离婚。但这种种原因中还有一种,那就是妻子不履行妻子的任务,让丈夫得不到婚后生活的幸福感,那么,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能否离婚呢? 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能否离婚呢?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


·离婚案抚养费不服判决怎么办?
    夫妻在决定离婚时,需要先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合意则只能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对于子女抚养费问题,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对一审法院判决的结果有异议,是否能提出自己的主张进行上诉,离婚案抚养费不服判决怎么办呢? 一、离婚案件上诉流程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


·一、离婚后财产分配起诉书包括什么内容?
    一、离婚后财产分配起诉书包括什么内容? 离婚后财产分配起诉书包括的内容有: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合同(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2)当事人身分的基本情况;2.正文。(1)分产的原因。(2)具体分配方案;3.尾部。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的时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商家同意退卡会反悔吗
    一般不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合理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的多种经营和承包责...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每月1250元低么不低。抚养费标准确定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每月1250元低么不低。抚养费标准确定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


·如何定义婚内出轨赔偿情形?
    如何定义婚内出轨赔偿情形?婚内一方出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但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会得到一些照顾。最高法的意见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时,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事实婚姻需要起诉离婚吗?
    事实婚姻需要起诉离婚吗?是否需要起诉,就要确定是否为事实婚姻两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否属于事实婚姻需要依照国家规定来判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


·夫妻财产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财产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一、夫妻财产公证程序 1、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2、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 (1)、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2、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