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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去世外孙子有继承权吗?

女儿去世外孙子有继承权吗?是有继承权的,就是老人的女儿是老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果女儿先于老人死亡,则发生代为继承,有女儿的子女代位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二、遗产继承的顺序是怎么样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权是由法定的继承者才能获得此权利,但如果法定继承者先于被继承者死亡的话,那么就可以由其子女来进行代位继承,包括女儿在内。因而对于同位顺位的继承者在获得遗产的份额时,将会按均等的方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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