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醉驾扣车要多长时间是什么流程?

一、醉驾扣车要多长时间是什么流程?

(一)醉驾扣车要多长时间?

1、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扣10日,最长15日。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10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15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

2、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般30日,但是可以延长到60日。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第2款“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二)醉驾提车的流程是怎样的?

1、醉驾扣车取车流程是可以凭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交警队领取。醉驾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出于刑事案件侦查的需要,会将所驾驶的车辆作为证据予以暂扣,在通过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后,即可将车辆放行,车辆所有人即可到公安机关要求将车辆返还。

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10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15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

醉驾会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故此对于任何的民事主体来说,应该避免在喝酒、醉酒之后驾驶车辆。若是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交通管理部门的职员发现之后,是有权力要求醉驾的驾驶员缴纳罚金的,且此时驾驶证也有可能会被吊销。一旦驾驶证被吊销,那么五年内不管是什么类型的驾驶证都是不能考取的。

二、交警扣车的情形

简单说,无牌、假牌、套牌,不带两证,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及标志,盗抢车,事故车需取证的,交警都可以扣车。

具体来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如果驾驶司机发生醉驾被捕的,交警部门对于违章的车辆是有扣押的权力的,一般扣押的时间是二十天,满足条件需要超过二十天的,需要按照流程向上级公安部门进行申请,但最长扣车不能超过六十天。可以取回车辆之前交警部门会提前通知驾驶司机。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轻微伤
    交通事故轻微伤,伤者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与误工费等。所谓人身损害赔偿,其实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甚至死亡时,要求行为人或者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一种侵权法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没有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没有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交自己索要赔偿的具体金额提交法院,请法院判决执行。那么,交通事故民事起诉书范文是怎样的,都包括了哪些内容?我们将在以下内容中为您解答这个疑问。 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男,汉族,1979年4月20日出生,______人。现住____...


·无证驾驶车被扣怎么办
    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误工时间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误工时间 1、受害人经法医司法鉴定,被认定有伤残等级的。 针对这种情况,误工费只能计算值定残的前一日,具体表现为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书上盖章署具日期时间的前一天。例如交通事故在1月1日发生,受害人4月1日进行法医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4月5日作出法医司法鉴定结论,鉴定结论认为“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误工6个月,并且其伤情构成10级伤残”,那么误工费的计算时间不能按6个...


·在交通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交通事故大声的频率也在不断的上升,发
    在交通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交通事故大声的频率也在不断的上升,发生交通事故后,这个时候进行相应的赔偿就是在所难免的了。那么究竟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具体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了解详情。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


·交房两年多了还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交房两年多了还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一、交房两年多了还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开发商可能把房产抵押在银行手里,所以无法办理,可以到房管局要求查询,看看合同上有没有约定。没有的话与开发商协商,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集体买房的业主可以联系其他业主,集体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通过参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确定赔偿金额,有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权利,减少争议。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要根据上一年度的统计公报,需要将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一系列费用进行计算。那么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


·红灯亮时车己过停止线停下算闯红灯?
    看具体情况定。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了,这种闯红灯不会进行处罚,要是过线后还有明显的位置移动,就要被处罚。电子眼拍摄闯红灯的3张照片为:车辆驶过停止线,随后两张是车辆驶到路口中间以及到达对面路口。只有当这3张照片齐备时,才会被认定为闯红灯,在新规中扣6分,罚款20-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


·法院的罚金不交派出所的保证金拿的到吗?
     一、法院的罚金不交派出所的保证金拿的到吗 拿不到,在司法实践中,针对这类情况,在宣判前,法院会提前通知公安机关暂缓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事实上,在适用罚金刑时,法院一般在判决前,就会跟被告方沟通,要求提前准备好罚金,如果拒不缴纳的,在量刑上,必然将从重处罚 1、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所有卷宗最终都移送到法院; 2、关于强制措施的手续,包括收取保证金的情况,在卷宗中有记录; 3、判决...


·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怎么处罚? 一、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作为肇事者应该积极的抢救伤员、挽救财产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作为肇事者应该积极的抢救伤员、挽救财产,这样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那么在对肇事者进行处罚的时候,才不会那么重。而要是有交通事故逃逸情节的话,则一般会按照交通肇事罪处理,那此时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叫交通事故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


·离婚时车位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车位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属于婚内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婚后所得的财产。所谓“婚后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并非所有的婚后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