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江西土地使用权是怎么规定的 江西省政府近日来正式的颁布了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工作,要求各级政府针对所管辖的农村地区的集体土地统一进行地籍调查,在登记注册以后,依法给农户颁发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才是农户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关键依据。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农民江西土地使用权是怎么规定的? 农民江西土地使用权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效力法律有哪些解释 土地使用证是我国相关土地使用者在进行使用时一类有效的法律文书证明。我国对其合法的效力有着明确的规定,规定这类证件具有相关的法律权益。下面我们就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效力法律有哪些解释,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不论称谓如何,实质上都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土地确权是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很重要的一个法律环节。 一,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
·安庆市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安庆市有很多房地产企业,它们经常参加土地拍卖,竞得项目建设用地。按照规定,企业确定土地使用权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土地证。没有土地使用证项目是无法开工的,会被认为违法建设。那么,安庆市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 一、安庆市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提出申请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
·绵阳市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绵阳市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绵阳市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绵阳市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及安县有关征地...
·年最新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征地补偿标准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征地补偿标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昆明市政府下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我们将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昆明市禄劝县征地区片划分为四类: 一类Ⅰ-1区片范围:县城主要规划区,区片补偿标准:71500元/...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估价如何计算?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估价 如何计算?根据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有计算公式。但是要确定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前两个价格是由市国土房管局定期公布并备案。容积率修正系数按照规定确定。下面请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一下,欢迎阅读。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被拆迁住宅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以下简称房屋拆迁补偿价),按照本规则第二...
·土地使用转换金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转换金征收标准是怎样的?建筑企业拿到国有土地主要的方式是通过出让,从政府手中拿到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企业除了缴纳土地使用税外,还得缴纳一笔土地使用转换金。如果企业拿到的是划拨性质的土地,则可能免收这笔费用。那么,土地使用转换金征收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土地使用转换金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1、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
·农村建房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办? 农村建房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办?农村建房土地使用证遗失的话应该及时去补办。1、持有效证件去遗失登记。土地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2、查询房产档案。土地产权人去房产档案馆查询宅基地档案并出具权属证明;3、去报社刊登宅基地土地证遗失申明。土地产权人去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征地补偿标准? 2020年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征地补偿标准?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并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如下: 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1650元/亩;平均补偿倍数:30倍;平均标准:49500元/亩。 ...
·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我们只能使用土地,而且大部分是有偿使用,土地的价值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变得越来越大,由于国家的土地使用面积有限,为了更好的发挥土地的利用价值,国家对土地的用途进行了划分,不同的土地的用途土地使用年限也不一致,那么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呢,下文中我们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年限的确定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
·如何延伸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如何延伸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公民或者单位在按照法定流程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后,会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由于该活动土地使用证的主体可以会发现该证上所写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与国家法律规定的期限不同。自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届满后,该如何延伸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
·关于农村承包地能否继承? 对于农村承包地能否继承?农村承包地是不可以进行继承处理的,但对于承包地未到期的,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使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