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怎样写,要注意什么 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来讲,书写一份内容能够保障自身利益的协议书是很重要的。那么这个离婚协议怎样写呢?在书写的过程中又有哪些注意的地方?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怎样写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二)主要是陈述婚姻...
·离婚前男方可以带孩子回家抚养吗 离婚前男方可以带孩子回家抚养吗?可以,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
·超期羁押国家赔偿一天是多少钱? 公安机关办案的时候,对于有嫌疑的当事人,可以拘留。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会在看守所内接受讯问等。当然,拘留有一定的期限的,目前规定是三十七天。没有特殊情况,看守所不能超期羁押,否则就是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这样的话,当事人可以主张国家赔偿。那么,超期羁押国家赔偿一天是多少钱?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一、超期羁押国家赔偿一天是多少钱?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离婚的方式就俩种情况 离婚的方式就俩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另一种就是到司法机关起诉离婚,对于第一种方法,因为是双方协议解决,因此没有什么难度,但是对于第二种方法对于大多数来说,因为程序较难,实际操作就会较为麻烦,那么,夫妻感情出现危机起诉离婚怎么做呢? 起诉离婚怎么做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时效有什么规定?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时效有什么规定? (一)由于社会抚养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因而其并不受两年时效的限制。 (二)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
·法院判定私生子抚养权的标准 私生子主要是因为其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在对私生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与一般子女的抚养权是一样的。那么您知道法院判定私生子抚养权的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法院解决私生子抚养权纠纷的方法与解决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的方法是一样的,法院会依据私生子的年龄状况以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来确定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 1.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99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对离婚后子女抚...
·发起离婚诉讼提供什么材料 发起离婚诉讼提供什么材料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 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
·婚内财产分割可以吗 通常而言,夫妻双方只在感情破裂,非离婚不能解决的时候才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凡事总有特例,就夫妻共同财产而言,不离婚而要求婚内分割财产就是特例。那么夫妻婚内财产分割可以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婚内财产分割可以吗 “非经约定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主流思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在不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这种共有关系是最典型的共同共有关系,同时又是...
·一、天津市儿童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天津市儿童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天津市儿童抚养费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
·离婚一方死亡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离婚一方死亡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可以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监护抚养的权利。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