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事案件申诉的主体主要是谁

刑事案件申诉的主体主要是谁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对刑事申诉权人做了限制,除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外,其他人员没有申诉权。我们认为,刑事申诉应是属于法律赋予的诉讼法律性质行为的范畴,所以申诉权人的范围,应以案件的利害关系人为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诉权利,是申诉主体,他们有权为被判决人之利益或不利益提出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裁定或决定。当事人的近亲属也与案件有切身利害关系,也应享有申诉权,是申诉权人,可以独立提出申诉。其他亲属提出申诉应取得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同意,否则不能独立提出申诉。如果被告人、被害人死亡,与其有物质利害关系的亲属,可以享有申诉权,独立提出申诉,成为申诉主体。至于其他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公民”则不应是申诉权的主体,不享有申诉权。当然,他们对案件的裁判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意见或建议,反映情况,但这只是属于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进行社会监督的活动,而不是诉讼性质的行为。应当说法律规定的申诉权人范围是恰当的,有利于司法机关及时处理申诉,保护申诉权人的利益。二、根据有关规定,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以下四点:(1)必须按决定的程序提出申诉。如案件未处理完毕,可以向正在办理的部门反映情况,不能进行复查程序;再如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7日提出申诉,超过这个法定时效申诉的就不一定能立案复查;还有依照部门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申诉,不得以申诉为借口到司法机关无理缠诉或越级申诉。(2)必须按决定的方式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出具申诉书,并附原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的副本或复制件;委托他人申诉的要有委托书等。(3)不得因提出申诉而停止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人民检察院的决定。(4)必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申诉人不得以判决、裁定或决定不公受冤、执法人员徇私枉法为由,滥用申诉权,无理取闹,妨碍公务,或诬告陷害他人,否则要负法律责任。刑事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相关内容:

·什么情况下可免除死刑
    故意杀人可以说是最恶劣的罪行,法律也规定犯故意杀人的,最高刑可处以死刑。不过,在某些情况下,死刑是可以免除的。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可免除死刑呢?本文针对这个问题,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阐述。 一、什么情况下可免除死刑 从法律角度讲,以下情况可以免除死刑: 1、依据法律规定,不足以判处死刑的; 2、具有法定减轻、从轻情节,被从轻、减轻处理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有某些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情...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怎么构成的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怎么构成的(一)行为人须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是指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只有他们才能构成本罪(二)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着过失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他应当知道自已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但是他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


·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止是犯罪吗?
    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止是犯罪吗?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止不一定是犯罪,《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必须符合以下特征: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即在犯罪预备或者着手实行犯罪过程中,也就是在犯罪未完成之前停止犯罪。如果犯罪已经得逞,则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2.必须是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里包...


·刑事自诉的三种类型有哪些
    刑事自诉的三种类型有哪些 一、刑事自诉的三种类型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 1、侮辱、诽谤罪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3、虐待罪 4、侵占罪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的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和情节轻微,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轻刑罚的案件。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件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如果证据不充分,人民法院可能不予受...


·爆炸罪犯罪预备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爆炸罪犯罪预备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预备是着手实施前的阶段,而犯罪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施,但是因为其他外界原因没得逞,比如想盗窃因为有人巡逻没偷成,比如想抢劫因为遭...


·投案自首可以减刑多少投案自首的相关量刑规定
    在犯罪后很多人才想起后悔,害怕自己逃亡的话将来判刑更加严重,就打算投案自首来让自己获得新生。投案自首是可能可以得到减刑机会的,不过很多人却不知道投案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投案自首可以减刑多少 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轻处罚,这是因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处罚,而...


·死刑缓刑期间故意犯罪如何处罚
    死缓并不代表最后一定不会死,此时需要看罪犯在死刑缓期两年期间的具体表现才行。如果有悔罪表现、情况也比较好的话,那两年缓刑期满之后就会被减刑。但要是死刑缓刑期间故意犯罪的话,这时应该要怎么处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死刑缓刑期间故意犯罪如何处罚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


·刑事申诉驳回后抗诉向谁申请?
    一、刑事申诉驳回后抗诉向谁申请?刑事申诉驳回后抗诉,应当是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


·在我国,因为司机醉驾的话已经涉嫌犯罪,所以肯定不能免于被检察
    在我国,因为司机醉驾的话已经涉嫌犯罪,所以肯定不能免于被检察院起诉。不过在移送检察院起诉之前,公安机关需要在证据、犯罪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才可以移交到检察院。所以多数醉驾司机其实在醉驾以后也是比较关心在我国醉驾多久移交检察院这一问题,所以我们这就为您介绍一下。 一、在我国醉驾多久移交检察院?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


·刑法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


·滥伐林木罪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在我国,为了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维护大自然的环境,对于林木是禁止任何人进行滥伐行为的。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滥伐林木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法律法规不对滥伐林木的行为进行约束,会严重导致自然界生态平衡的恶性循环。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滥伐林木罪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滥伐林木罪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1、客观方面 (1)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滥伐林木犯罪行为,必须共同犯罪。具有共同的滥伐林木...


·刑事诉讼法刑事附带民事成立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刑事附带民事成立条件是什么 生活当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实施刑事犯罪的时候,对受害者的财产造成损失,那么受害者自然是有权利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赔偿的。不过民事赔偿和刑事案件的审理,是两种性质的,这就涉及到了刑事诉讼法当中刑事附带民事的相关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刑事附带民事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刑事附带民事成立条件是什么? 成立条件: (一)以刑事诉讼成立为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