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及处理依据是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

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及处理依据是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第九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了之后就要按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只要双方协商不好的话,不管是否有人员的伤害,都一定要立即报警处理,如果对执法人员的处理有任何的异议那么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只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法院都是会受理的。



相关内容:

·给老板开车出车祸责任怎么处理
    一、给老板开车出车祸责任怎么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


·一、交通事故护理人员的误工证明怎么开?
    一、交通事故护理人员的误工证明怎么开? 交通事故护理人员的误工证明 兹证明:___(男,汉族,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正式职工,担任 职务,月收入 人民币整;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因家属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其去护理照顾,未到本单位上班,共计误工  天,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上述期间工资总计为    (小写: )人民币整。特此证明。 以上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


·交强险由谁来赔偿
    交强险由谁来赔偿 (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为责任主体,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和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的依据在于法律的强制规定而非其本身的侵权行为,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保险公司负有不考虑肇事者有无过错的赔偿义务,只有在损失是由非动车驾驶...


·离婚时车位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车位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属于婚内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婚后所得的财产。所谓“婚后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并非所有的婚后所...


·公司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符合哪些规定?
    公司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符合哪些规定? 我国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行为,早已制定发行了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但鲜有公司尝试。那公司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该符合哪些规定呢,接下来围绕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 公司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符合哪些规定?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行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现在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
    现在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道路安全问题了。这在人们的心中是很重要的,那么醉驾如何避免开除公职等刑罚?公职人员所在的就是事业单位,法律规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醉酒驾驶是要被依法判处刑罚的,是躲不过去的。 醉驾如何避免开除公职等刑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势必要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具体的
    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势必要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了医疗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等等,具体计算其中的误工费就要知道误工期,也就是误工的时间。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了解。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多久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确定。 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包括两个方面的证明: 1、治疗期间; 2、因受害人身体康复的需要必须...


·交通事故打官司程序是怎样的
    就遇到的交通事故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则不能是法院受理了案件就完了,在等待开庭之前,当事人应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打官司程序、证据方面的内容,这样才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相关纠纷。那到底这个交通事故打官司程序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打官司程序是怎样的 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


·发生交通事故后
    发生交通事故后,大家一定要记住,要立马报警,并保护现场,让警察来处理,并看到第一事发现场,然后能准确的确定出是谁的责任,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一方不服气该怎么办呢,下面我就来跟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通部门在接到交通事故的报警后,要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勘验、检查、调查相关情况,...


·一、黄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向肇事方索要赔偿吗?
    一、黄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向肇事方索要赔偿吗? 黄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向肇事方索要赔偿的。索赔的项目可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


·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多少钱
    要是交通事故方面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可供当事人选择的处理方式是比较多的,而要是选择向法院起诉的话,则就一定要知道打交通事故官司是需要收费的。那么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多少钱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多少钱 (一)诉讼费: 1、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