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与交通事故医药费由谁支付?

一、工伤与交通事故医药费由谁支付?

工伤与交通事故医药费首先由就医的患者支付,依据《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医疗费用的赔偿,依据实际的支出而定,职工可持医药费的单据进行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哪些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上下班途中虽然不属于从事职业活动,但是却是与执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是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三、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1、用黑色水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卡明细单、工资条、胸卡、考勤卡等复印件,原件需同时带好);

3、受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4、首次门诊病历及拍片报告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复印件,死亡的还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5、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需提交由用人单位开具的派工单或出差通知书或其他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6、属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家中正常路线图;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本人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属于暂住本市人员,还应提供租房协议或房东出具的租房证明、房东联系电话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7、需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单方交通事故的,也应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

8、属于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的,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逃逸证明》。

9、受伤职工的劳动保障卡复印件,若为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交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工伤认定申请表》备注一栏中注明劳动保障卡号和暂住证编号,未办理劳动保障卡的员工请先到本局结算中心大厅或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劳动保障卡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事故发生之后,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先医治,此时由于还没有确定为工伤,也不知道受伤之后的具体伤情,故此只能是由需要治疗的患者自己先支付医疗费,然后可以让医院开一个票据,在确定伤情后,可以向责任主体索赔。


相关内容:

·敲诈勒索罪与强制交易罪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与强制交易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是什么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


·北京医保交多少可以享受住院报销?
    我国医保的缴费基数根据各地人均收入有直接关系,因此各地的缴费基数都不一样,那除了缴费基数的差异性外,缴费比例是否一样,享受的报销比例和政策是否也因各地经济状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呢,今天我们就看一下北京医保交多少可以享受住院报销的问题。 一、北京医保交多少可以享受住院报销 北京职工医保需连续缴纳六个月后可以享受住院报销。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


·车险索赔所需资料都有哪些
    机动车一般都是购买了各种各样的商业车险,而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如果造成了损害,同时也是在车险范围内的,自然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但当事人在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也需要提供一定的资料。那么车险索赔所需资料有哪些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车险索赔所需资料都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需要提交一些材料,即索赔单证。所谓的索赔单证是指能够证明保险车辆发生事故的性质、...


·一、蹭到别人车误工费怎么赔?
    一、蹭到别人车误工费怎么赔?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属于车损案件,没有人员伤亡,所以,是不能对方不能赔偿误工费的。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


·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对于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
    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对于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任是赔偿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被划分为五大类,事故各方根据交通警察开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便可明确各方责任大小。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车主应该赔偿费用有哪些?我们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概念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


·醉酒驾车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轿车已经成为了人们的日常代步工
    醉酒驾车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轿车已经成为了人们的日常代步工具,因此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在繁华的城市经常会发生堵车较为严重的情况。而随着车辆数量的增多车祸也越来越多,其中醉酒驾车就是导致严重车祸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我国将醉酒驾车定为刑事犯罪行为,醉酒驾车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一、醉酒驾车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醉酒驾车属于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


·一、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


·醉驾交警队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
    醉驾交警队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


·关于醉酒逃逸的交强险赔偿吗?
     我们您都知道,在现在,因为醉酒发生的交通事故不计其数,许多司机因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而选择逃逸,那么,关于醉酒逃逸的交强险赔偿吗?根据我国交强险的规定,司机醉酒交强险不赔付,交强险与法律是分开的两个整体,互不关联,但司机肯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酒后驾车肇事后逃逸,交强险不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


·受害人为多人交强险如何赔偿?
    受害人为多人交强险如何赔偿?在交强险保险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由责任方赔偿。受害者为两人时保险公司也只进行一次赔付。1、在交通事故中,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交强险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下:为110000元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2、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交强险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下:为110000元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


·交通事故代理词范文
    交通事故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之规定,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______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根据法律和事实,本诉讼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能予以考虑:一、 本案事实清楚,被告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规定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般是有统一的计算方式的,我们都不愿意看到交通事故发生但是生活中却又时常发生交通事故,甚至严重的交通事故就会导致受害人死亡,这时候肇事者就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死亡赔偿,那么在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