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是什么?

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是什么?

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客体、客观、主体以及主观四个方面,具体要件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罪首先要认定对象是否商业秘密。

因此必须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秘密所规定的要件。所谓“不为公众所知悉”,是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所谓“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该信息有确定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所谓“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签订保密协议;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二)客观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将自己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允许他人使用,是允许他人将自己1陆获得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情况。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这是合法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公司、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曾在公司、企业内工作的调离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与权利人订有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的有关人员。

(4)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这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公司的商业机密一般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利益,任何职员不得采取非法手段窃取、泄露商业机密,一旦发现对方将商业机密泄露给其他公司或者个人,并确定其行为满足了犯罪要件的,此时就可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起诉该职员。


相关内容:

·企业裁员的经济补偿
    企业裁员的经济补偿 裁员属于劳动合同解除的一种方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


·成都投资担保公司担保模式是怎样的
    成都投资担保公司担保模式是怎样的 投资担保公司,是一种常用的用于担保的机构,一般是有偿的,而且,大多数担保公司的担保模式都是差不多的。那么,成都投资担保公司担保模式有哪些呢?相关的法律政策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一、什么是投资担保公司 担保公司是担负个人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职能的专业机构,担保公司通过有偿出借自身信用资源、防控信用风险来获取经济与社会效益。投资担保公司是为...


·商业诽谤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商业诋毁,由于现在企业的竞争过于激烈
    商业诽谤也就是您常说的商业诋毁,由于现在企业的竞争过于激烈,有些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获取更多的利益去采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例如随意造谣、捏造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去诋毁对方的商业、商品名誉,那么商业诽谤行为法律责任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商业诽谤行为表现在什么地方? 现实生活中商业诋毁行为的表现是形形色色、多种多样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利用散发公开信、召开新闻发布...


·我国上市公司如何再融资?
    我国上市公司如何再融资?公司上市是为了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和资金来源的一种常见的方法,但是有些公司上市后仍然面临着资金不足的问题。因此,即便是已经上市的公司也可以通过一些方法进行再融资,以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但是,具体来说上市公司如何再融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如下相关方法。 一、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资方式有三种: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在核准制框架下,这三种融资方式...


·企业财产保险的主体是谁 随着现在保险行业的飞速发展,现在我
    企业财产保险的主体是谁 随着现在保险行业的飞速发展,现在我们生活以及工作当中许许多多的方面都离不开保险。不是只有个人才能上保险,企业也是可以上保险的。那么什么是企业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对象和保险范围以及保险责任都是什么?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企业财产保险的概念。 企业财产综合保险是中国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它以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为保险标的,以企业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为...


·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我国公司的成立和解散在法律上都是有严格规定的,公司的活动都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各类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设立公司法的意义在于鼓励投资和强化公司的行为自制。在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一、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


·同一个公司法人不一样可不可以?
    同一个公司法人不一样可不可以? 1、一个公司不可以有两个法人。 2、法人不是自然人,而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3、《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


·外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本币还是外币?
    外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本币还是外币?是外币,内资公司必须是人民币,外资公司则必须是美元。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


·申请收购公司流程
    企业并购的基本流程为:明确并购动机与目的;制定并购战略;成立并购小组;选择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签订意向书;制定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计划;开展尽职调查;谈判和起草并购协议;签约、成交。企业并购的步骤包括战略决策、并构准备、并构实施和公司融合四个过程,具体为:(一)战略决策:明确并购动机和目的并且进行市场观察和调查。(二)准备:1.锁定目标。2....


·到开发区如何注册空壳公司?
    在开发区如何注册空壳公司?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3、签订租房合同:你要与你所租的办公室的房东签定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4、买租房的印花税。5、编写“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样本:一次到位公司章程范本、分期到位公司章程范本、一人公司章程范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6、刻私章。7、到会计师...


·成立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
    成立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1.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2.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3.有书面合伙协议;4.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5.有合伙企业的名称;6.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7.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


·企业偷税漏税法人有什么处罚?
    企业偷税漏税法人有什么处罚?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4.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