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中一方不配合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中一方不配合怎么办?交通事故中一方不配合可以起诉,起诉前需要做的工作如下:1、第一步:明确要“告谁”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2、第二步:拿到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3、第三步:合理要赔偿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交通事故理赔的项目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是没有人受伤,无人死亡的,此时也可以不报警处理。而是可以协商的方式处理纠纷,此时,若是有刮伤那么支付车辆的维修费就可以了。其他情形的费用具体可以协商处理,若是有一方不配合的,那么就可以选择起诉的方式来处理了。



相关内容: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是什么?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是什么? 1.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这里有两层含义, (1)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指持有驾驶执照的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或被保险人的雇员、或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在执行被保险人委派的工作期间、或被保险人与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员具有营业性的租赁关系。 (2)合格,指上述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执照,并且所驾车辆与驾驶执照规定的准驾车类相符。只有"允许"和"合格"...


·交通肇事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是针对伤者或者死者造成的伤害,而由受害人或者受害人的家属或其近亲属提出来的精神损害赔偿,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精神损害赔偿设立是为了对受害者或者受害者的家属或近亲属的一种抚慰,起到的是一种心理安慰的作用,但是侵权人给受害者或者受害者的家属或近亲属所造成的损害非常复杂的,毕竟这是一种无形的伤害,一般根据受害者的受伤害的程度、身心受伤害的程度等来予以认定,所以很难用金钱来予以衡量。根据...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都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的使用量日益增多,人们出行用车也越来越多,难免会遇到一些交通事故,令车主们头痛不已,如何及时有效的处理这些事故,不造成道路拥挤和浪费各位车主的时间,成为每个车主关心得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如何处理呢,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 能快速解决的小事故 这种事故是指没有人员伤亡、车损也不大的小刮蹭,只要事故双方都没有异议,不需要报警,可以根据《...


·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一、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的机关是: 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


·交通诉讼找律师需要注意什么
    交通诉讼找律师需要注意什么 一、交通诉讼找律师需要注意什么 1、要审查资格。 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因此,当事人在请律师时,一定要审查律师的资格,看其是否有律师执业证书。还有就是,基层法律工作者不是律师,只能提供简单的法律服务;他们的机构一般称为“××法律...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没钱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没钱赔偿怎么办? 1、如果车主有缴纳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让对方配合一下走一下程序,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2、可以起诉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作出执行比如收回一些固定资产进行拍卖什么的,如果没有财产可以中止执行,待日后有财产后恢复执行。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


·民事诉讼法中的交通费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法中的交通费由谁承担民事诉讼中需要缴纳不少的费用,虽然钱数可能不多,但是种类却还是比较繁杂的,一般比较常见的有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交通费等等。而且对于这些费用的支付方也不一样,同时领受人也都基本上不一样。对于律师费、诉讼费您应该是非常熟悉了。一般就是交给律师和法院的费用,但是对于交通费可能就有一点疑问了。那么民事诉讼法中的交通费由谁承担呢?民事诉讼法中的交通费由谁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一...


·交通肇事复核期间能否批捕?
    一、交通肇事复核期间能否批捕?公安机关拘留,检察院批准逮捕,都是根据刑法、刑诉法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受事故责任认定程序的影响。交通肇事复核期间能批捕,并且与是否涉嫌交通肇事罪,与事故责任大小有关系。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3天内提出复核申请,如果提出复核申请,原事故责任认定可能存在会被重新认定。在此情况下有可能存在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应当在复核认定后,检察院才会决...


·交通事故的无责方也是要也是有法律责任的,无责方要配合定损。在
    交通事故的无责方也是要也是有法律责任的,无责方要配合定损。在处理过程当中,会有不能联系上对方的情况发生。那么到底交通事故处理联系不上无责电动车应该怎么办?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详细解答疑惑。 一、交通事故处理联系不上无责方 你请求交警部门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或物价认证中心对损坏车辆进行评估,保险公司自行定损有侵权之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其结论在法庭上没有法律效力,就像裁判和球员都是他一样的道理。你可以...


·酒后骑电动车算酒驾吗
    酒后骑电动车算酒驾。酒驾非机动车照样属于违法行为,首先要看电瓶车是否属于超标电动车,如果属于超标电动机,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规定进行处罚。如果不不属于机动车那么现今法律没有对酒后驾驶非机动进行处罚的规定。也就是说骑电动车属于酒驾,但是一般不会按照机动车一样给予罚款和扣分,通常是给予批评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什么情况下车辆可被扣押?
    什么情况下车辆可被扣押? 一、有违章行驶的情况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


·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和驾驶员饮酒驾驶有关,如果是醉驾的话,则
    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和驾驶员饮酒驾驶有关,如果是醉驾的话,则更容易发生事故,带来人员伤亡。自从最新的刑法修订案将醉驾入刑后,全国各地加大了对饮酒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那么,在处罚上面,苏州醉驾重不重?下面我们就给广大苏州市民介绍下。 一、在处罚上面,苏州醉驾重不重?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