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在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这是由公安部制定的部门规章,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至今仍然适用。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具体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火车与车辆、行人在铁路道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公安部是国务院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第五条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第六条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
第二章 现 场 处 理
第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八条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第九条 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其它知情者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条 在追缉交通事故逃逸者或者抢救伤者等紧急情况下,交通警察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用后立即归还。对造成损坏的应当修复或者折价赔偿。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的道路状太等,应当根据需要,及时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行进检验或者鉴定。检验或者鉴定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根据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立即归还。
其他任何单位和人个不准扣留交通事故车辆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也不准扣留交通车辆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和货物
第十三条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第十四条 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域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由当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一医疗费、死者的丧葬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者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第十五条 医疗单位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交通事故的伤者,并如实向公安机关提借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
殡葬服务单位和有停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对公安机关决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尸体,应当按受代存。
公安机关应当协助上述单位收回抢救治费和尸体存放费用.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葬事宜。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备,尸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第三章 责任认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第十八条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第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第二十条 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感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三条 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弄事责任:老大哥对机动车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四条 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符合下列第一,二项的,处十晶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百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付合下列第三,四项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学生或者五十元以上一百五十元以下罚款:符合下列第五,六项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二)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三)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
(四)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
(五)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
(六)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
对前款第一,二项的机动车驾驶员,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的机动车驾驶员,并处吊扣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五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逃逸:
(二)破坏,造现场,毁灭证据:
(三)隐瞒交通事故真相:
(四)嫁祸于人:
(五)其他恶劣行为.
第二十六条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裁决之晶起生效.被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时,应当制作裁决书,被处罚时应当制作裁决送交当事人,被处罚的人的工作单位和被处罚的机动车驾驶员现籍车轴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裁决后十五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后古十日内,应当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十五日内向人民法字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九条对军人,武装警察给予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交由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告知外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
第五章 调 解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第三十一条 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第三十二条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三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第三十四条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章 损害赔偿
第三十五条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第三十七条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第三十八条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第三十九条 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者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
第四十条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第四十一条 构成交通肇事罪,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由公安机关根据肇事者的交通事故责任提出赔偿意见,随同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民因他人犯交通肇事罪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二条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第四十三条 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后,职工所在单位还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给予抚恤、劳动保险待遇。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前款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认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其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可以向重大和特大事故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收取交通事故处理费。交通事故处理费应当上缴财政部门。收费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检举和协助查缉交通事故逃逸者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为:
(一)“道路”、“车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三条所称的道路、车辆。
(二)“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三)“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凭证,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四)“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
(五)“交通事故发生地”,是指交通事故发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六)“平均生活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该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额或者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事故的处理是十分重要的。此时首先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然后当事人在根据承担的责任来进行相应的赔偿。当然,交通事故也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即交通肇事罪。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车辆撞死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今,社会发展快了,经济也逐渐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升高了,几乎都会有私家车。但随着车子增多,交通事故也增多了,轻度就是车子损伤无人员伤亡,重度就是人员死亡。那如果造成他人死亡了,那被告人该怎么赔偿死者费用呢?一、首先会赔给死者亲属一些处理费用,其中包括亲属到事故所在地来的车费和在这住的、吃的费用,一般会按照国家机关人员出差的费用来赔偿。不过交通费是根据你实际花的费用来赔,但这些费用只能支持一到两...
·七级伤残交通肇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七级伤残交通肇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七级伤残交通肇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四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
·签了字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推翻吗?
签了字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推翻吗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不代表就是认可、服从认定的责任,还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所以是能推翻的。即使复核维持,仍然可以在向法院诉讼时,提交证据证明责任认定是不对的,要求法院不予采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
·交通事故死者的近亲属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中若是造成了人员死亡的话,此时也是需要做出赔偿的,但赔偿的对象不再是死者,而是死者的近亲属。由此可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中确定死者的近亲属是很重要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死者的近亲属包括哪些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死者的近亲属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死者近亲属是赔偿权利人。
侵害生命权,侵权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已经死亡,死者近亲属有权利请求赔偿,他也是赔偿权利人。
侵权行为法讲...
·一、山东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起诉?
一、山东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事实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案件受理...
·一.如何处理私家车与营运车事故?
一.如何处理私家车与营运车事故?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认定书的认定责任不服的话,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的。如果是小事故,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
·18万的车子划痕险需要交多少钱
18万的车子划痕险需要交多少钱?要想确定车身划痕险多少钱一年,首先保户要决定自己的保额是多少,也就是说,赔偿金额的上限是多少。分为2000元、5000元、10000元和 20000元四个档次,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保险限额。车辆的保费会受到保额、车的档次和车龄影响。相关数据如下:1、30万以下的车两年以下:保额2000,保费400;保额5000,保费570;保额10000,保费76...
·一、车祸医疗费全报吗
一、车祸医疗费全报吗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
·醉酒驾驶简称酒驾,是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交通违章行为
醉酒驾驶简称酒驾,是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交通违章行为,酒精含量超标的,是醉驾行为也是犯罪行为。那么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相关事项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关于办理醉驾指导意见有哪些?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关于如何认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研究,危险驾驶罪属于行政犯,如果没有特别需要扩张或者限制解释的理由,对概念性法律术语的规定应与其所依附的行政法规保持一致。据此,《意...
·我国《交通法》规对货车超载处罚标准2023都有哪些规定
随着我国交通道路的发达,现在运输行业也是越来越兴旺。大货车作为我国运输的主要工具,被广泛的应用在各个行业的运输上。随之而来的是货车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越来越多,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货车超载处罚标准都有哪些内容,为你进行详细的讲解。我国《交通法》规对货车超载处罚标准2020都有哪些规定1、机动车驾驶人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违法行为的 ,一次记6分:2、机动车驾驶人有驾...
·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几乎每家每户都有私家车,交通事故几乎每天每分钟都有发生。大型的交通事故会导致很多家庭的破灭,也会造成生命的终结。当有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那么必然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接下来跟随我们一起看看,这个新标准是什么,又是如何计算赔偿金额的?
一、安徽省统计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
·法律是否禁止土地使用权交换使用
法律是否禁止土地使用权交换使用
一、法律是否禁止土地使用权交换使用?
法律并不禁止土地使用权交换使用,国土局的土地交换权属登记流程:
l、《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原件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3、原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原件1份
4、双方土地交换协议及具结保证书 原件1份
5、土地勘测定界报告 原件1份
6、用地红线图 原件1份
7、规划部门同意调整土地规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