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种类包括哪些

夫妻离婚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夫妻一方有一些过错行为,而对此我国法律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即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法定的过错行为。那么您知道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种类具体包括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种类包括哪些

下列涉及过错方四种类型行为的解释:

1)“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有法定义务者逃避生活扶养、辅助义务的为“遗弃”。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可以由过错方提起吗

登记离婚,应符合《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典》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四)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五)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登记离婚,也就是协议离婚,是离婚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选择的离婚方式。双方既然协商,就说明都愿意离婚,所以谁提出都可以,无论有无过错。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此可见,法律并没有对离婚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进行限制,因此有无过错都可提出离婚申请。

相关法律中规定的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主要有四种,即上文中介绍的内容,只有在因为这四种行为之一,而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才可以向无过错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应遵循哪些原则?
     在离婚案件中,除了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争夺外,另外一个各方关注的焦点就在于家庭财产的分割上面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应该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分清楚,并且要按照一定的原则做出最后的裁决。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应该遵循哪些原则?我们就此整理了一些资料,我们不妨做个了解。 一、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如何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很多人都说结婚容易但是离婚难,这个难主要是因为离婚时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好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容易分。这些都应该双方在离婚时就协商好的,但是有很多夫妻对这些问题并不能协商,这时候就会向法院起诉,如何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


·有婚外情的法院是否会判离婚
    有婚外情的法院是否会判离婚一、有婚外情的法院是否会判离婚 实践中,法院是依据下列标准来判决是否离婚: (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审判实务中,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 (二)须经法院调解仍无效。 对于调解无效,一方仍坚持已见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则应视为离婚条件已基本成就。 由此可见,单纯的婚外情,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其程度是否达到法...


·一、明星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明星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


·离婚时共同抚养孩子监护人是否合法?
    离婚时共同抚养孩子监护人是否合法?离婚时共同抚养孩子监护人是合法的,父母离婚后,如果一方有监护能力,并且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取消监护权的情形的,则虽然孩子判给另一方,但双方都有监护权,都是监护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


·上海优秀离婚财产诉讼律师为何受重视?
    师近几年来一直处在繁忙且高收入的状态之下。高资产的上海本土居民在面临离婚财产纠纷时,往往会优先选择更为专业的律师团队。上海离婚率的居高不下在某种程度上为这种现象提供了前提,而离婚财产纠纷中的可变动内容也使得上海优秀离婚财产诉讼律师相较于水品较低的同行而言更有存在意义。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为什么上海优秀离婚财产诉讼律师可以如此的受欢迎。 一、离婚率居高不下 近年来,中国的离婚率不断上升,成为一...


·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如果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双方协商约定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而男方则每个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的话,这样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是认定为有效的。但要是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申请收容审查国家赔偿可以吗,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涉及到的方面就是我们的权益受到国家机构或者政府机构的侵犯,就需要对我们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我们的权益是完全受到保护的,国家机构单位也无法侵犯我们的权益,但是有些时候收容审查可能会浪费我们的时间,导致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出现,那我们可以申请收容审查国家赔偿吗? 申请收容审查国家赔偿可以吗? 收容审查是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方式,但是如果收容审查存在错误拘捕情况的话,我们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如果是...


·离婚财产折抵抚养费是什么,具体措施是什么?
    结婚后发现两人不适合,那么离婚是最好的选择。可是离婚后,财产肯定是要分割的,以及孩子也要争取。那么有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也可以选择用离婚财产折抵抚养费,那么折抵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看看。 抚养费的意义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1、 A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


·2023年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


·离婚时都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时都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一、离婚时都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不能不负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为原则;如双方均不要,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 因此,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由法院判决吧。 二、法院怎么判孩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