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如何真正落到实处?
要真正把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理念落到实处,一是要将实现农民土地权益作为“三权分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可以通过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探索有效放活经营权的途径,但在收益分配上,无论采用“保底”“分红”还是“保底
分红”的分配方式,都不能降低或损害农民的既有土地收益。二是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承包权和经营权是否分离,怎么分离,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要因势利导,不搞运动战、不搞一刀切。三是要科学界定“三权”,特别是要厘清承包权和经营权之间的权利边界。既要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又要统筹处理好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严格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增强其对发展适度规模化农业经营和农业生产持续投资的信心和积极性。四是要合理把握土地集体所有和市场化的关系。发挥市场机制,放活经营权,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是承包权、经营权得以存在的源泉,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或者股权化,绝不是土地经营权的变相“买卖”。土地集体所有是“三权分置”的基础和底线,这一底线必须坚持,丝毫不能动摇。五是要努力营造“三权分置”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要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力促进农民的非农就业,切实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通过不断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逐步剥离土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还原土地自身的资源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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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醉驾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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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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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规定国有土地使用能继承吗?
(一)继承法规定,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
1、承包经营权,但是收益可以继承。
2、与人身有关和专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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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是许多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也是国家的宝贵资源,社会经济的重要生产资料。尽管土地在我国不能直接买卖,但如农村土地,可以依法进行流转,但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都是有使用年限,合同则一般有合同期限,那么土地流转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网的编辑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土地流转合同最长期限
如原属于家庭承包性质的土地的,不得超过三十年减去已承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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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黑龙江省制定征用土地的赔偿标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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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中主要包含:
1、承包土地基本情况登记表
发证机关:为承包方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发包方全称:应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具体填至(镇、街道)、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名称,如经济合作社;
承包方代表姓名:记载承包方代表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姓名;
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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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等级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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