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期限、工资待遇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事先拟制好的格式合同,那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法议网小编为您详细的解答。

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议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案例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工作几个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此外,即使有劳动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入职面试字条、工作证件、体检表格、单位签字等。”


相关内容:

·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会约定子女归谁抚养,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按月支付抚养费。具体抚养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好。通常情况下,一方不得无故拒绝支付抚养费,除非面临特殊情况。那么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


·一般工伤鉴定要多久出结果?
    当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一般是属于工伤。受伤之后向相关部门的鉴定,也就是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完毕之后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来补偿受害者的损失,而工伤鉴定需要时间的鉴定,那一般工伤鉴定要多久出结果?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一般多久出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


·员工被辞退领取失业金吗?
    员工被辞退领取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二、劳动者非因本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陪客户喝酒不算工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陪客户喝酒不算工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陪客户喝酒不算工伤,陪客户吃饭不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且因醉酒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二、工伤赔偿范围: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


·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要怎么写
    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要怎么写 我们知道,工程中是要签订各种合同的,如建设工程的承包、转包合同,我们比较常见的则是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就施工事宜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那么,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要怎么写?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为了保证_______...


·单位能延迟工作时间的情形有哪些
    每天员工按照约定好的工作时间来上班,而到点了之后就可以下班休息。但在有些情况下,作为用人单位可能会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这无疑是对员工休息休假权利的损害,因此虽然允许单位这样做,也作出了相应的要求。只有符合规定的情形,才能延长工作时间。那到底单位能延迟工作时间的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能延迟工作时间的情形有哪些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


·眼睛工伤赔偿标准具体内容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一年天除了日常生活就是作为一个劳动者在上班,有的人是办公室上班,有的人需要在室外跑业务做活动,不管是在什么地方上班,都有可能在工作过程中身体受到伤害,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公负伤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下面就来了解一下眼睛工伤赔偿标准具体内容。 一、眼睛工伤级别: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


·通信工程是什么?通信工程建设单项又有哪些
    通信工程是什么?通信工程建设单项又有哪些? 一、什么是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也作 信息工程、电信工程,旧称远距离通信工程、弱电工程)是电子工程的重要分支。其关注的是通信过程中的信息传输和信号处理的原理和应用。通信工程研究的是,以电磁波、声波或光波的形式把信息通过电脉冲,从发送端 (信源)传输到一个或多个接受端(信宿)。接受端能否正确辨认信息,取决于传输中的损耗高低。信号处理是通信工程中一个重要环...


·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什么?
    在每一个人找工作,就业,辞职,下岗等等劳动过程中,对于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法,我们需要根据国家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及工资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由于我国地域广大,所以不同的地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条例就会有所不同,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就是这样。 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依法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吗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吗?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


·员工不愿调岗能将其辞退吗
    员工不愿调岗能将其辞退吗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


·劳动工伤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
    正所谓人有旦夕祸福,生活中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申请劳动工伤鉴定。具体来说,劳动工伤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实践中有不少工伤鉴定申请是由单位申报的,不过如果单位拖延申报工伤怎么办呢?现在,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两个问题。 一、劳动工伤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