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能继承宅基地吗? 农村户口能继承宅基地吗?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我国《土地管理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
·宅基地永久土地使用权有吗? 在农村,根据政府的土地分配标准,每个农村家庭通过缴纳一定金额的土地使用费用,就可以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宅基地。而这意味着你可以行使对这这块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包括种植、居住、生活等等。那么,对于宅基地永久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待我们为你作简单的介绍,供你参考。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
·新农村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存在哪些问题? 1、征地补偿标准偏低问题。在征地工作中,被征地农民往往以发达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和政府招拍挂出让土地的价格来衡量当地征地补偿标准的高低,期望高,愿望强,普遍认为现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偏低,不认可,要求提高征地补偿费用。在青苗、地上附着物、建(构)筑物等补偿上,村民想方设法、瞒天要价,造成征地协议签订难。2、被征地块抢种、抢栽、抢建等问题。部分被征地村民大局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对政府已经公告告...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其实在生活当中,如果签订外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其实在生活当中,如果签订外贸代理合同以后发生了合同纠纷的话,其中最麻烦的一个问题就是法院管辖地的确定。由于涉及到外商,所以可能双方适用的一些法律问题都是不一样的。在我国的法规当中,其实对于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的管辖也有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一、可能管辖的法院 当事人选择起诉的法院,既...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过户的手续是什么? 如今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退而求其次选择二手房,拉动了二手房市场的快速发展。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都或多或少的遇到过不少问题,这其中就有很多人在购买二手房的相关手续不齐,最多的就是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过户,那么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是什么? 一、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过户 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50年合法吗?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50年合法吗?不合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最长30年,超过法律规定的合同约定部分无效,无效条款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1、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第十五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
·临时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哪些? 临时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哪些?临时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政府在修建高铁、公路等基础设施时,可能会对一些农用土地进行临时征用,用作储备机器设备等。由此会对涉及到的农户产生影响,造成一定的损失。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
·民法总则有土地纠分吗 民法总则有土地纠分吗?近几年,由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土地的价值也越来越高,因此,由于土地产生纠纷的案例也在增多。我国公民对于土地有使用权,这项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民法总则是对公民基本权利作出规定的一种法律,那民法总则有土地纠分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法总则有土地纠纷的相关内容吗? 关于土地纠纷,一般适用于土地管理法,不过民法总则中对于土地纠纷的规定涉及到对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具体...
·湖北省丹江口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湖北省丹江口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众所周知,中国是地大物博,幅员辽阔,农业占地面积还是比较大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农业用地经常面临被征收的局面,政府对征地的补偿相当重视,已经有一套专门的征地补偿标准。当然每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特殊情况会相应地调整标准内容,最近湖北省人民政府对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青苗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安置倍数等做出了批复,今天就来了解一下湖北省丹江口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湖...
·土地经营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土地经营承包权可以继承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
·四川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四川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说到征地问题,是几家欢喜几家愁,不少人因为征地补偿款没能达到想要的数额,而消极应对征地工作的进行,甚至还有人阻挠征地工作的开展,所以为了能够让更多的被征地的人能够积极的应对征地,所以各地也相继出台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四川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1、房屋补偿费 实行货币补偿,住宅实施改造、房屋所有权人选择产权调换,对直管公有住宅实施...
·杭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杭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拆迁是为了更多更好的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使城市规划更加合理化。在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需要对土地的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为了防止市场秩序出现混乱,各地政府都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比如下文中的杭州征地补偿标准,在杭州市的一切拆迁补偿均要按照下述的标准进行。一、杭州征地补偿标准1、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征收耕地类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为:一级区片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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