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诉意见书抢劫罪的内容有哪些?

公诉意见书抢劫罪的内容有哪些?

我们知道公诉意见书是一种文书,主要目的在于让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更直观、更全面的展现在大众面前。那么公诉意见书抢劫罪的内容有哪些?公诉意见书抢劫罪的范本又是什么样子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供您参考。

一、抢劫罪公诉意见书的内容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4号文件规定,抢劫罪公诉意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

2、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抢劫罪罪行。

3、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

4、分析被告人犯抢劫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5、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以上五项内容,并非每份抢劫罪公诉意见书完全具备,应根据案件的特点及实际需要,决定哪几项内容可写,哪几项内容重点写。抢劫罪公诉意见书文无定式,内容分标题和正文。正文分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二、在写抢劫罪公诉意见书时的注意事项

1、态度鲜明,观点明确,立论有据。这是拟制抢劫罪公诉意见书最重要的要求,它直接关系着指控的份量,关系着出庭支持公诉的质量。

2、紧抓抢劫罪案件特点,深入揭露犯罪。公诉意见书有重点地抓住情节最恶劣、手段最残忍、后果最严重的问题论述,能深刻地

3、揭露犯罪,激起公愤,达到预期的效果。

4、抢劫罪的证据分析要全面、客观。

5、结尾提出的对被告人犯罪性质、罪责以及从重、从轻、减轻的结论意见要合情、合理、合法。

6、法理论证,可引用法律条文予以论证,也可从法律理论上予以论证。

7、论辩灵活。语言口语化,通俗易懂。

三、抢劫罪公诉意见书范本

人民检察院抢劫罪公诉意见书

被告人×××

案 由×××

起诉书号×××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

(一)、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论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作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从轻,减轻)处罚。

公诉人: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内容,相信通过我们的解答,您会对“公诉意见书抢劫罪”的内容及格式有了一定的了解,同时也告诉您只有知法、懂法、不犯法,法律才能成为我们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有力保证。如果对于我们的解释还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来登陆网站咨询我们,我们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相关内容:

·什么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能够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除此之外的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


·伪造、倒卖伪造有价票证罪判几年
    伪造、倒卖伪造有价票证罪判几年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有哪些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原药制剂50克以上,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的;(二)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的。2...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怎么量刑?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怎么量刑?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刑法第148条),是指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有关化妆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标准是什么
    说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标准其实也就是指此罪的立案标准,在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行为定罪的时候,必须要结合这个立案标准才行,如果没有达到的话,此时就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此罪。那究竟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标准是什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根据最...


·危险驾驶罪自首情节的认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在我国,素来是一个要被公众痛骂的一个犯罪违法行为,因为这种驾驶有时候不仅仅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严重时,也是在危害公共安全,葬送他人的生命。那么,危险驾驶罪自首情节的认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今天,我们给您答案。 一、“自首”的法律内涵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和准自首。危险驾驶犯罪中自首情节的认定主要是指一般自首,即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


·放火罪是指什么、如何认定放火罪
    刑事司法实践中,放火罪和不少罪名存在相似和交叉,比如故意毁坏财物罪和以放火为手段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但是,区分清楚放火罪的此罪与彼罪十分关键,这关系到正确地定罪和量刑。只有定性准确,才能量刑公正,而量刑公正是司法公正的表现之一。那么,放火罪是指什么?我们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放火罪是指什么 (一)放火罪的概念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放火罪的构成特...


·根据法律规定开设赌场罪能判缓刑?
    根据法律规定开设赌场罪能判缓刑?根据法律规定开设赌场罪能判缓刑,开设赌场罪能否适用缓刑,需要根据具体的判刑,具体的犯罪情节,犯罪分子的悔过表现来确定。开设赌场的,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会加重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缓刑适用的刑种,如果被告人不是累犯,并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缓刑适用的条件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的,以强奸罪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不满14周岁的女孩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


·警察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为了约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我国刑法上设置了渎职罪,警察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生活中如果警察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渎职罪,那么警察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将在下文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


·故意伤害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故意伤害罪是指侵犯或者损害被害人身体的行为。被害人可以是一个健康人,也可以是一个本身有疾病的人。而成立故意伤害罪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我国法关于故意伤害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故意伤害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故意伤害罪的行为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这里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是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性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刑法对伤害方法并无限制,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只要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