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罪犯被保外就医后需要做什么

罪犯被保外就医后需要做什么?1、被保外就医后需要按规定定期汇报,提交病情复查情况。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2、在规定的医院就医,从事就医以外活动须经批准。3、不得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二、在监狱的保外就医要经过哪些程序?1、由所在分监区全体警察评议通过,报监区审核,2、监区同意后,填写《病残鉴定委托书》送鉴定医院进行鉴定,由鉴定医师填写《病残鉴定书》,再送报监狱刑罚执行科进行初审。3、刑罚执行科组织刑罚执行委(包括法医和检察院)员会进行合议,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合议审批表》4、通知家属取保,填写《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取保书》,并经具保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查同意。5、报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处、刑罚执行处(狱政管理处)审查,由监狱管理局审批6、宣读《暂予监外执行犯守则》、《暂予监外执行具保人须知》,由服刑人员和具保人签名。7、《填写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报道证》,予以监外执行。三、保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吗?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而监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保外就医的罪犯本身就是因为身体患有严重的疾病,所以,被保外就医以后并不需要当事人做其他的事情,只不过,病情复查如果显示已经可以收监执行了的话,在刑期还未满的情况下就会收监执行。



相关内容:

·与医疗纠纷相关的法律规定
    与医疗纠纷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处理医疗事故的程序。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有三个途径可以供当事人选择: (一)医患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这是解决方式中最简单的,但是由于双方对于责任和赔偿款数额的争议较大,往往成功率较低; (二)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患者及家属均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程序为: 1、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


·医疗损害赔偿的条件
    医疗损害赔偿的条件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有一部分原因是不知道是否应该找医院赔偿,因为要求医疗损害赔偿是有条件的,那么申请医疗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损害赔偿的条件 1、过错医疗行为 由于医疗行为具有高度专门性的特点,所以就一般性的诊治活动而言,医生享有高度自由裁量权,患者应当予以配合,当然医生应谨慎注意患者的健康利益,否则该行为违法。 2、损...


·医疗器械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有哪些
    医疗器械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有哪些?一些想要创办医疗器械公司的人,除了要有足够的医疗器械的相关知识,还要足够了解医疗器械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有哪些,所以,必须满足这些资格要求才能成立一个合法的医疗器械公司。我们在这里为您准备了一些和这些相关的内容,简单的给您讲解下。医疗器械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有哪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法人各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质:(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应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多少钱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多少钱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实际情况是,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都是收取费用的,且通常在进行鉴定前即预收鉴定费用,一般由提出申请一方预付,如果患者是申请方,预付鉴定费用确有困难的,在医院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由医院预付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


·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写?
    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写? 医疗纠纷案件持续引发热议,北京又创新推出了医疗纠纷案件鉴定程序,让更多市民放心,大大提高了医疗纠纷案件审理速度,那么作为医疗纠纷鉴定的结果,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编写呢?下面就是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的相关内容。 一、撰写陈述书写作要点: 1、条理清楚; 2、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全面陈述,不要过多的纠缠于对损害结果没有实质影响的细枝末节,而是针对对损害结果具有实质影响...


·医疗过错和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是什么?
    医疗过错和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是什么? 一、未尽到说明义务的过错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些有...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1、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尚未就业或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可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并可在下一年度申报缴费期内,继续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2、失业人员参保后,须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停止缴...


·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
    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 一、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医疗机构有过失,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不构成医疗事故,那么患者的人身损害谁来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对《条例》第49条的理解有一个观点和原则,就是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他医疗侵权纠纷不能适用《条例》的规定处理,应当按照《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


·医疗事故次要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
    医疗事故次要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


·最新医患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医患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医院方面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告。 3、患者死亡后出现...


·医疗纠纷处置的方法和途径是什么?
    医疗纠纷处置的方法和途径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


·济南医保报销范围
    医疗保险实际上您都是知道的,主要是您在看病和治病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的一种保障方式,因此对您是非常的重要的,而且济南是我们国家一个经济发达的一个城市了,那么具体济南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呢。 济南医保报销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