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盗窃罪帮助犯的未遂如何处罚?

一、盗窃罪帮助犯的未遂如何处罚?

盗窃罪帮助犯的未遂比照盗窃罪既遂来进行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 ”可以得出,司法解释认为盗窃罪的未遂也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但只是在特殊情况才给予刑事处罚,即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目标,其他情况是不予刑事处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卜作案的有所分别。”

可以得出,盗窃罪未遂但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以盗窃罪论处。

1、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2、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3、犯罪既遂和未遂的状态同时存在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1、从盗窃场所看盗窃既未遂的认定。实施盗窃的场所不同,盗窃既未遂的认定标准也不一样。首先,非法进入严禁进入的场所实施盗窃,理论上应该以被盗窃对象是否移动到防护区外作为盗窃既未遂的认定标准,但在实际生活中,这种认定标准也要酌情考虑到管理区的客观环境等因素。其次,在允许进入的场所进行的盗窃行为,这种情况就需要考虑被盗窃对象是否有监视人或监视器,还需要考虑被监视的严密程度等。

2、从盗窃对象看盗窃既未遂的认定。首先,被盗窃对象的重量、体积对盗窃既未遂的认定产生影响。一般来说,体小轻便的物品,如果行为者将其藏在了自己身上,就可以认定盗窃既遂;对于体大重量大的物品,如果行为者将其移动到控制区之外,则认定为盗窃既遂。其次,被盗窃对象的性质对盗窃既未遂认定产生影响,例如,对货币的盗窃,包括不记名、不挂失的支付凭证、有记名的有价凭证以及空白支票和未签名的汇款单等的盗窃,其认定的标准也会根据其具体情况做出不同程度的考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盗窃行为是存在着帮助犯的。比如说在门口放风等等这些帮助犯,如果在导致盗窃未遂的情况之下的话,可以从轻处理。毕竟是比照犯罪既遂,危害程度比较轻。


相关内容:

·单位犯罪和法人的关系是什么?
     单位犯罪和法人的关系,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机关团体的组织为本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在单位犯罪过程中,如果法人组织实施,或者参与犯罪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单位犯罪属于双罚制,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双重处罚,应当区分单位意志还是个人意志。 单位犯罪需要追究法人的责任吗 单位犯罪在您的生活中也见到过,那么单位犯罪是如何追究责任的。在如今法制越来越完善的今天,您的法律意识在增强,您都有必要...


·刑事诉讼抗诉与再审的含义是一样的吗
    一、刑事诉讼抗诉与再审的含义是一样的吗?刑事诉讼抗诉与再审的含义是不一样的,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


·电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虽然规定了很对诈骗方面的犯罪,但却没有一个是电信诈骗罪。现实中,如果行为人利用电信来实施诈骗的话,达到了一定数额标准或者符合规定情节的,此时一般是按照诈骗罪来定罪处罚。而此时说到电信诈骗罪量刑标准,其实也就是指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下面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一、电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是什么? 一、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刑事介绍贿赂罪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介绍贿赂罪怎么量刑处罚? 一、 刑事介绍贿赂罪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介绍贿赂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 【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即为行贿受贿双方“穿...


·最新偷越国(边)境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偷越国(边)境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最新偷越国(边)境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1、偷越国(边)境罪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偷越国(边)境罪的立案...


·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有什么规定?
    溯及力问题一直是刑法的一项原则,溯及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可以影响定罪量刑的问题,我国在刑法溯及力问题上一直采用的是一个观点,就是从旧兼从轻,这体现出我国法律多有的特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的问题。 一、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有什么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同...


·走私100多条烟怎么判刑
    走私100多条烟不是看数量定罪,要看走私烟的金额,个人走私烟,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3—10年);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知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


·可信赖的刑事辩护应该如何选择?
    可信赖的刑事辩护应该如何选择?可信赖的刑事辩护在进行选择的时候,需要充分的考虑到各种各样的因素,比如说这个律师是否专业和就有相关的能力,不仅仅需要考虑到律师自身的一个法学方面的素养,还需要考虑到自己的经济能力,是否能够请的起律师。当有亲友被传讯、拘留、逮捕、起诉、审判之时,如何选择刑事辩护律师,才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其权益呢?此时聘请一位刑事律师是非常必要的。然而,什么样的刑事辩护律师才是值得您信赖...


·监视居住能不能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能不能折抵刑期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监视居住不能折抵刑期。但是2013.1.1生效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


·衅讯滋事罪可以不判刑吗
    不可以,一般情况下肯定要判刑,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


·新刑诉法第39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今天的你可能比明天更成熟一点,明天的他可能比今天成绩更好一点,人总是不断进步的。法律也是不断完善的。近年,国家开始针对各项法律做修订,把未纳入其中的包括和网络有关的一些法律完善起来。因此出台了新刑事诉讼法。那么,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刑诉法第39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