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

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

(一)、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二)、立案审查

1、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1)不符合立案条件;

(2)裁定不予受理;

(3)裁定驳回起诉。

2、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1)受理后

A.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B.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C.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2)排期开庭

A.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B.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三)、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等;

(4)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5)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6)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四)、达成调解协议

(1)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2)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3)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4)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五)、上诉

(1)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2)二审审理

A.维持原判

B.改判

(3)发回重审

(4)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六)、二审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

(2)上诉的裁定: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3)上诉的判决:

A.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B.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C.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D.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E.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F.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G.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H.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I.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J.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K.维持原判

L.改判——发回重审

(8)宣判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

申请再审;

达成调解协议。

(七)、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相关内容:

·擦挂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
    擦挂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很多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不承担责任,第一时间选择开车逃跑,这是不正确的行为。特别是擦挂肇事,这是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很简单。但擦挂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擦挂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 1、终...


·交强险理赔有什么程序
    交强险理赔有什么程序 一、交强险理赔有什么程序 (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


·一、成都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成都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2019年成都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二、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赔偿?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


·地面塌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且物产丰富的国家,不仅自然资源富饶,同事也存在许多自然灾害,比如地质灾害,而在地质灾害中又以地面塌陷最为显著。作为地质灾害,地面塌陷是无可避免的,那么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又该如何进行责任认定呢?地面塌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根据是什么呢?在下文中,将进行详细解答,请您继续阅读。 一、地面塌陷的类型 由于其发育的地质条件和作用因素的不同,地面塌陷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


·交通违章罚款单丢失了怎么办
    交通违章罚款单丢失了怎么办一、交通违章罚款单丢失了怎么办?建议你到当地违规的交警队说明情况后要求交警队复印一张你的交通违章罚款单的存根,然后到银行交纳罚款就可以了.现在公安交管信息网在公安内部已经是全国联网了,无论你是在那里违犯交规,当地的交警将你违犯交规的信息录入公安交管信息网后,电脑自动扣分。如果说不按时交纳罚款,你当地驾驶的车辆会被电脑锁上,无法办理车辆年检的手续。公安交管信息网直接受公安部...


·延期交房起诉有效期是多久
    延期交房起诉有效期是多久在中国买房作为人生三大事之一,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十分重要。而房屋预购制度产生最大的问题就是——开发商延期交房,很多业主面对这样的问题都是敢怒不敢言,开放商则以各种借口搪塞推脱。而普通老百姓都不懂,延期交房起诉有效期问题,下面我们给您详细介绍延期交房起诉有效期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延期交房起诉有效期是多久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以下八种:(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


·一、买房子强制买车库合法么?
    一、买房子强制买车库合法么?不合法。买房必须买车位属于强制买卖的行为,违反了买卖的自愿责任,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七十五条还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如果开发商所售的地上车位属于规划范围内用于停放车辆的区域,且开发商与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对此明示该面积未计入公摊且属于开发商所有,那么,开...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认定如何进行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认定如何进行(一)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二)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三)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四)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定为刑事案件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处理: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致被害人伤亡的;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


·驾驶者的交通肇事如何辩护词
    驾驶者的交通肇事如何辩护词1、被告人对本次造成的后果,没有主观上的过失。我国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本案中 被告人在省道上正常行驶,无法预见到受害人会越过省道中间隔离设施横穿,显然这起交通事故属于被告人“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依法应当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