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是主观方面是怎么要求的 犯罪预备是主观方面是怎么要求的(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又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而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与目的,才是预备犯主观方面主要的内容和特征所在。犯罪预备行为的发动、进行与完成,都是受此种目...
·私分罚没财物罪最新司法解释 私分罚没财物罪最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十二)私分罚没财物案(第396条第2款)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涉嫌私分罚没财物,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应予立案。二、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生产销售假药如何判刑? 生产销售假药如何判刑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3、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
·刑事案件中看守所羁押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看守所羁押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中看守所羁押条件是什么?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二、看守所不予收押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看守所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
·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 缓刑一般是在法院判刑的时候同时作出的,此时只有那些符合条件的罪犯,才能被适用缓刑。而缓刑也有考验期,其实也就是缓刑执行的过程。那此时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了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即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
·引诱他人吸毒罪的处罚是什么? 引诱他人吸毒罪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353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3款规定,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加重处罚事由: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使他人形成毒瘾...
·刑事诉讼法委托手续有哪些? 当我们陷入刑事诉讼案件的时候,既然已经有了诉讼事实,肯定是调解不成或者不接受调解,那么我们想到是将诉讼委托给律师,双方打官司。那刑事诉讼法委托手续有哪些呢?我们要如何进行委托?让我们一起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诉讼法的含义 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
·如何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客观方面? 人民法院在审结民事案件时,一般会对案件进行裁决,案件的当事人需要按照法院的裁决履行一定的义务,对于局部履行,且情节严重的情形,可能会触犯刑法所规定的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该罪需要从客观要件等方面来理解,具体该如何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客观方面的规定呢? 一、如何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客观方面?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
·寻衅滋事罪最高刑罚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最高刑罚是怎样的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四种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为配合法官审判。统一量刑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述这种量刑发布了量刑指导意见,主要内容有...
·介绍卖淫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
·嫖娼拘留属于刑事处罚吗 不属于,属于治安管理。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
·关于行政拘留能听证吗? 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对于行为人的处罚力度最严重的一种处罚方式,一般行政拘留就是因为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法规,但是又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所以需要对行为人进行一定的处罚。那么关于行政拘留能听证吗? 一、行政拘留能听证吗? 行政拘留听证 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不需要听证,听证适用行政法规中超过一定数额的罚款、吊销证照等处罚 什么是听证: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必须组织听证的,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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