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刑法中累犯立功的可假释吗?

一、刑法中累犯立功的可假释吗?不可以,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二、假释的适用程序是怎样的?(1)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假释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释的,应当裁定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2)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假释案件的报告、罪犯具有特殊情况的报告、假释裁定各15份以及全案卷宗。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撤销原裁定、不准假释的裁定书。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案件的假释,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被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2、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无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本条第1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诉或者抗诉有理的,应当依法改判。改判后仍判决在法定刑以下处以刑罚的,按照本条第1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假释只能适用于已经执行一半刑期的犯罪分子,与其不同的是缓刑,缓刑则只能适用于法院所判的刑期还未开始执行,但是二者有其相同之处,即无论假释还是缓刑,只要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是发现其曾经所犯的漏罪的,都应当撤销,并重新进行审理。



相关内容:

·斡旋受贿罪是什么意思?
    一、斡旋受贿罪是什么意思? 斡旋受贿罪是受贿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的规定, 斡旋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 对此种行为,理论上有称斡旋受贿罪的,也有称间接受贿罪的。 二、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广州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盗窃罪属于典型的数额犯罪,在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到盗窃所得的数额,但如果是入室盗窃或多次盗窃的话,则在定罪的时候就暂时不考虑数额。实践中,您还要注意一个情况,那就是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都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为您分享的是广州市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


·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有哪些?
    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有哪些? 一、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有哪些 1、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应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罪名上不需要标明既遂犯,但在司法文书的叙述部分,应表明行为人已完成犯罪的情况。对法律条文仅直接引用分则具体犯罪条文即可。 2、注意对同种罪危害不同的既遂犯的区别对待。对危害性和罪责程度不同的既遂犯,在处罚时应予以适当的区别对待。 3、在既遂犯同时具备其他...


·涉案人员构成犯罪未捕一定被批捕吗
    一、涉案人员构成犯罪未捕一定被批捕吗 构成犯罪未捕是不一定会被批捕的,只要不构成批捕的条件那么就不会被批捕,对于不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之后就会释放当事人,如果之后执法人员找到证据的话那么也是有批捕的权利。看守所拘留不一定就会被批捕,只要证据不够的话,那么就一定会释放当事人,但如果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找齐了所有的材料,而且也有证据犯罪的实事,那么公安机关就可以根据案件的实事进行批捕...


·个人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在日常生活中,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兴兴向荣的同时也发生了很多不和谐的现象,就比如个人集资诈骗,很多人会认为个人集资诈骗罪不是什么大的问题,其实不然, 生活中有很多人会因此走上犯罪的不归路,犯上个人集资诈骗罪,今天我们就带你了解关于个人集资诈骗罪的相关信息。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多长时间?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多长时间?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二、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


·嫌疑人有抑郁症可以申请缓刑吗
    嫌疑人有抑郁症可以申请缓刑吗 一、嫌疑人有抑郁症可以申请缓刑吗? 有抑郁症不是判缓刑的法定条件,也不是从轻处罚的法定理由,要满足缓刑的法定条件才能判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种植原毒植物罪辩护词的书写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一、种植原毒植物罪辩护词的书写需要包含哪些内容?种植原毒植物罪辩护词的书写时一定需要包含可以减刑的理由以及证据等内容,根据《决定)}第六条的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古柯树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 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向明知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出售较大数量毒品原植物种子的,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论处。认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要注意...


·单位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一.单位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 自首 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  故意毁坏财产罪是不是属于单位犯罪,主要看犯罪的主体是不是单位。例如单位非法毁坏被拆迁人房屋的,就是属于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中故意毁坏财物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


·缓刑与实刑的比例有多大的区别?
    一、错缓刑与实刑的比例有多大的区别? 实刑和缓刑是民间俗称。一般来说就是需要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的叫做实刑。比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就需要被羁押3年。 缓刑就是实刑缓期执行。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


·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
    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 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传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