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第62条具体是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第62条具体是什么内容

一、劳动合同第62条具体是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第七条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一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应每天按正常上班时间到甲方报到。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劳动合同不仅是保护劳动者也是保护用人单位的,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执行自己的义务,在合同届满之日结束,那么该合同就是废纸,没有任何的作用,但是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限之内有违法劳动合同的,那么违法合同的一方就是违约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内容:

·强迫劳动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强迫劳动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强迫劳动罪】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实践中...


·五险一金是每一个正规公司都需要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措施,办理
    五险一金是每一个正规公司都需要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措施,办理五险一金要满足法定的条件,按照规定的流程才能够办理成功。对于五险一金有大部分人不太乐意缴纳,但有些人想交却不能交,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释一下为什么上不了五险一金。 一、交纳五险一金的条件 1、你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即已经签订正式合同, 2、公司愿意缴纳五险一金,因为现在还有一些公司根本就没有做到这点。 3、你是中国籍合法公民。 4、已经排...


·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赔偿 的项目有哪些?
    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赔偿 的项目有哪些? 一、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赔偿 的项目有哪些?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


·工伤认定笔录一般都记载哪些内容?
    职工在上班过程中遇到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可以通过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情况下,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后,通常会对职工进行讯问,并形成工伤认定笔录,并做备案。那么工伤认定笔录一般都记载哪些内容?下面请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工伤认定笔录一般都记载哪些内容? 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


·受疫情影响工资怎么发?
    受疫情影响工资怎么发?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而定,一般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待遇发放,未参加工作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应的。生活中,我们大多数的工作都属于全日制的工作。相信对于全日制用工您都了解,其属于一种劳动关系。但是,大多数人对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很了解,都会有一个疑问,即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一、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


·非法转包拖欠工人工资谁负责?
    由于建筑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仅会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还可能引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管理隐患等不良反应。为此,中国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部委的规章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分包和违法分包作出了强制性规定。一般来说,在建筑领域有两种主要的分包形式:一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所有工程转包给他人而没有施工资质;二是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全部拆解。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分包给他人是违法的。根据《建筑...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处理程序有哪些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处理程序有哪些 一、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 二、劳务派...


·判处缓刑,外出打工可以吗?
    判处缓刑,外出打工可以吗不行。现在缓刑的执行由司法局负责,要进行社区矫正,每月要参加一些活动,就是请假外出,最长也不得超过一个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有相关规定:1、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


·根据法律规定丧假扣多少加班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丧假扣多少加班工资?丧假不能扣加班工资,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是怎么给的
    在解除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就会终止,但此时解除劳动合同就有可能需要单位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的情况,当然现实中也有人说这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那一般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是怎么给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聊吧。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过程是怎样的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过程是怎样的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 的过程 1、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