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产权有争议征收补偿纠纷应该怎么起诉

房屋产权有争议征收补偿纠纷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如何进行拆迁补偿?如果产权人尚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就无法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拆迁工作仍要进行,这就要求纠纷人应该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尽快解决纠纷,以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当注意以下两点:1、拆迁人提出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方可实施房屋拆迁。由于产权未确定,拆迁人单独提出补偿安置方案,为保护房屋产权人的,补偿安置方案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生效,拆迁人才能实施拆迁。2、房屋拆迁前,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房屋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拆迁人方可拆迁。拆迁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房屋,拆迁人应当与代管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公证。被拆迁房屋应当依法办理证据保全。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由拆迁人会同代管人拟定。方案包括拟拆迁的产权不明确房屋的基本情况、评估价格、补偿方式以及对承租人如何安置等。其实在房子的产权还有争议的情况下,政府部门的拆迁工作还会继续进行的,但房子的产权人可以先通过起诉这种方法确定了房屋的产权归属,或者由当地的拆迁主管部门介入处理,产权没有明确之前,拆迁款不会直接发给当事人的。



相关内容:

·由于新商品房涉及到装修的问题,因此现如今很多人为省麻烦,往往
    由于新商品房涉及到装修的问题,因此现如今很多人为省麻烦,往往会选择购买二手房屋,这样也是能够节约一点钱的。而现实中,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屋都是有一定的流程,那到底买二手房屋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买二手房屋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买套二手房对手中存款不多的市民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手续比较多,欲购房的市民需要注意这些流程和收费标准。首先是收集二手房出售信息,然后与...


·新婚姻法私自卖房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们知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夫妻中的一方未与另一方商量,私自将房产卖给他人的做法。那新婚姻法私自卖房是否有法律效力?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来看看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吧。一、新婚姻法私自卖房是否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


·没有立遗嘱的房屋如何继承
    没有立遗嘱的房屋如何继承按照法定顺序进行遗产。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


·在社会生产活动当中,其实大多数的租赁关系都是比较好的。作为房
    在社会生产活动当中,其实大多数的租赁关系都是比较好的。作为房东和租客来说,其实应当保持一种比较正常的关系,毕竟房屋租赁是各取所需,只要在租赁过程当中对一些事情引起注意的话就不会引起租房纠纷。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合肥房屋出租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一、合肥房屋出租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1、要经常和房客保持联系,可间隔一段时间到租赁房屋内看看,以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也可对房屋内设施的使用有所了解。2...


·买房与房产商程序是什么?
    买房与房产商程序是什么? 1、选房看房选择房源最好不要固定在一个地段,要转换各种思路选择置业地址。在选择房源的进程中,应当在可以接受的报价范围内做出一个最合理的出资。首先要查询开发商出售的项目是不是五证具全,只需具有五证的项目才是合法的出售项目。假设您看的是现房,还要向开发商讨取两书。查询项目的周遍大环境,包括人文环境怎样:日子、商业配套设备是不是彻底:交通情况怎样:有没有文娱、体育休闲场所:有没...


·离婚房子评估弊端有什么?
    离婚房子评估弊端有什么? 总体来说,离婚时房产评估是一项明智的决定,能够更公平的将房产分配给夫妻双方。弊端的话就是评估房产需要一定的费用,或程序比较复杂,时间比较长,从这点来说,不如夫妻双方私下协商决定更加方便快捷。 二、院判决离婚房屋估价是怎么规定的? 法院判决离婚房屋估价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法院参考如下法条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 双方对...


·发生购房纠纷购房者怎么维权
    由于房产涉及到的价值都是比较大的,这就要求购房者在这个过程中能够尽量的小心注意,以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当然了,还是生活中不幸发生了购房纠纷的话,此时也要知道应该怎么来维权。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发生购房纠纷购房者怎么维权。 一、发生购房纠纷购房者怎么维权 第一步: 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房地产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


·购房者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什么注意事项
    购房者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什么注意事项很多人觉得期房便宜,因而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选择购买期房,但其实购买期房的风险是很大的,其中大的风险就是最后可能出现开发商捐款跑路的情况。因此,我国为了加强对购房者利益的保护,要求开发商预售期房之前必须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实践中购房者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什么注意事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者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什么注意事项 目前市场上销...


·对于城市中日益高涨的房价
    对于城市中日益高涨的房价,有关部门为了缓解人们住房难的问题,相应的就推出了两限房,这对于在城市中打拼的年轻人来说是一件十分便利的事,但是回归实际,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拿到两限房,因为有相关的资格审核,那么,两限房申请条件具体有哪些呢? 两限房申请条件 (一) 申请人应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具有本市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家庭...


·离婚房产评估双方不认可怎么办?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房价也在不断上涨,部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待房子以及财产的划分问题上,有不少的争执和埋怨,在如今的生活中,房子已经占据了多数家庭的重要财产,那么,离婚房产评估双方不认可怎么办?下面我们就来跟您讲解一下。 一、离婚房产评估双方不认可怎么办 (一)房屋价值的界定 离婚案件中,法院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 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


·危房改造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危房改造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气候的侵蚀,很多农村的住房成为了危房。一旦住房成为危房,会对房屋居住者的人身安全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危房需要得到一定的维修才可以继续利用。那么,危房改造申请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危房改造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申请受理。 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农村危改领...


·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
    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 一、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 1、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是不能买卖的。 2、由于安置房各个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这些规定也并不是硬性的,对于安置房来说,国家对这种买卖交易是不允许的,换句话说就是非法的,所以这种情况下签的过户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至于公证,也是做不了的,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