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房租到期书面通知怎么写?

一、房租到期书面通知怎么写?

房租到期书面通知没有标准格式,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可口头也可书面通知对方。具体可以参考如下格式:

租赁合同到期通知书 (格式)

致:

贵方与我司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编号为 ,由贵方承租我司栋号为 栋厂房。《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根据《合同》约定“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知租,须在租期届满三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道租赁合同;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专请,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租赁权。”

截止到 年 月 日止,贵方一直未提交续租申请。 现我司通知如下:

《合同》将于 年 月 日到期,如贵司继续租赁本厂房的,请在 年 月 日前正属式通知我司并与我司商谈续租事宜。逾期未告知,我司将按不续租处理。特此通知。

出租人:

年 月 日

二、房屋出租人有哪些权利

作为出租人,当然要清楚自己的责任和权利,对承租人负责,也是对自己的房子负责。

1、 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但必须依照租赁合同规定,并且应向承租人开具发票和收据;

2、 出租人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不超过3个月金额的保证金;

3、 租赁期限已满而又没有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期限收回房屋。如承租人拒不迁出,出租人可以请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其迁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如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擅自将房屋转让、转租或调换使用、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或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该规定实质上规定的是承租人于租赁关系终止时的返还租赁物的义务,也就是出租人的相关权利。

私有房屋的所有人得依法转让自己的房产。因此,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得将出租的房屋转让给他人,但因房屋已经出租,为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利益,出租人对其房屋的转让也不能不受一定的限制:第一、出租人将房屋转让后,房屋的转让不影响租赁的效力,租赁合同对房屋新的所有人仍然有效,租赁关系于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存在于承租人与新的所有人之间;第二、出租人出卖房屋的,应于出卖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于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经通知承租人而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承租人得主张自己的优先购买权,请求撤销出租人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租赁关系结束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出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的房屋。

综上,虽然说用书面的通知书告知承租人房屋到期的问题比较有保证,但是现实中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口头直接告知,因为比较方便,因为法律没有严格要求必须用正式通知,只需要双方自行协商是否继续续租房屋并缴纳房租的问题就可以了。



相关内容:

·离婚房产计算公式有没有
    离婚房产计算公式有没有 没有计算公式,按照双方对错和法律规定来按比例分割离婚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1、房产增值部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 《婚...


·一、离婚在供房产怎样分割?
    一、离婚在供房产怎样分割?(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


·夫妻离婚房产孩子有份不?
    说到夫妻离婚,必然离不开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但是这里的财产分割仅仅是指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所有的财产。现实中,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还有孩子,这个时候就牵涉到孩子是否有份的问题。那么,夫妻离婚房产孩子有份不?我们就这个问题收集了相关法律知识,详情请看下文。 一、夫妻离婚房产孩子有份不 1、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为各占百分之五十;2、严格意义上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间财产,与子女无关,但是在...


·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了一方的名字就是他的吗
    通常夫妻在婚后购买的房子一般都是属于共同财产,于是要是日后夫妻离婚,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可以对这样的房子进行分割。但实践中,可能结婚后买的房子是一方个人购买的,并且也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那此时房子就是他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


·房子越来越成为生活当中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购买房产时,房产需要
    房子越来越成为生活当中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购买房产时,房产需要填写所有人的姓名,自此房产就归房产合同上所有人所有,一旦后期出现状况,需要将房产的所有人换成其他人,那么法律上是否允许房产合同更名,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吧。 一、法律上是否允许房产合同更名 对于购房合同能否更名分为两种情况:(一)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


·房产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房产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房产转让不管是二手房还是其他的情况,在进行交易的过程当中,可能有一些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关注合同当中的细节,或者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省略了当中的某一个流程,致使自己在对房屋使用的时候没有办法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房产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一、房产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一)购房者一定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1、查看产权...


·房子产权到期怎么补偿?
    房子产权到期怎么补偿?房子产权到期如果存在着拆迁的情况的话,那么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款项的,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我们可以知道房屋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因此若拆迁...


·预售商品房抵押有效吗?
    预售商品房抵押有效吗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预售合同将房屋预售给购买方,购买方依据预售合同享有针对特定对象的一种请求权和获得将来利益的期待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而预售方将待售房屋抵押后,抵押人获取的抵押...


·房产居间服务合同是怎么样的
    房产居间服务合同是怎么样的 房产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售房屋的...


·一、父母的名义被亲戚用来申请公租房合法吗?
    一、父母的名义被亲戚用来申请公租房合法吗? 父母的名义被亲戚用来申请公租房显然是不合法的,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


·我国公民在购房以后,如果真的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话,肯定是
    我国公民在购房以后,如果真的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话,肯定是需要和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协商的。最后如果双方针对房屋质量问题,得出一个具体的协商方案的话,应该签订房屋质量协议书才比较保险。所以说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协议书的格式是什么,这是需要在签订协议的时候首先了解了一个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协议书的格式是什么?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市建委工程处协调下,经多次协商,就房屋质量问题处理...


·保障房的意思是什么
    保障房通俗来讲就是政府为一些低保人群设立的一些安置房,而此类房源申请手续较为复杂,需要提供一些相关证明才能够享受保障房所带来的一些生活福利等。对于保障房来说,价格低廉,地理位置佳,对于生活来说,此类住房是足以保证一般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并能够跟随当地政策,对于学龄前儿童的入学情况以及义务教育、医疗设施等,能够拥有非常好的保障。申请保障房需要根据房屋所在地的当地标准,目标人群限定,价格限定以及政策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