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事犯罪判刑了,还要向对方赔偿钱吗

刑事犯罪判刑了,还要向对方赔偿钱吗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法律关系。侵权侵害行为造成被害人伤害或损害的,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有一个诉讼名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因此,判刑之后,应该赔偿的,需要履行赔偿。至于应当赔偿多少,须看损害与损失程度、过错程度、当事人的主张与法律的支持程度而定。二、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是哪个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接受刑事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义务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依照不同的情况分别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以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部门。具体而言,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下列原则予以确定:⑴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⑵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⑶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⑷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⑸刑讯 逼供、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作出上述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属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此外,对于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错误采用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执行错误所造成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应向作出错误的采取强制措施决定以及作出错误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要求,以其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一般来说,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方面的责任。在依法追究了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之后,民事责任也不会得以免除。实践中,往往需要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犯罪分子主张赔偿。但是判刑之后,应该赔偿的,需要履行赔偿。至于应当赔偿多少,须看损害与损失程度、过错程度、当事人的主张与法律的支持程度而定。



相关内容:

·怎样对抗税罪进行认定?
    国家雄厚的经济基础,主要来源就是税收。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纳税人就拒绝交税,甚至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税务人员依法征税。其实这种行为就构成了抗税罪。那具体而言应该怎样对抗税罪进行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怎样对抗税罪进行认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应纳税款,必然同时侵犯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


·招摇撞骗和诈骗择一重罪处罚吗
    招摇撞骗和诈骗择一重罪处罚吗 一、招摇撞骗和诈骗择一重罪处罚吗? 招摇撞骗和诈骗不是择一重罪处罚,法定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 ①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29条第1款)。 ②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29条第2款)。 ③ 因受贿而徇私枉法或枉法裁判的,犯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或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依...


·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应注意什么事项
    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应注意什么事项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


·聚众斗殴罪司法规定怎么处罚
    就司法处罚来看,其实也就是说的刑事处罚,通常在认定构成了犯罪的情况下,才会对罪犯作出这样的处罚。而这对不同的犯罪,《刑法》中规定的具体处罚也是不一样的。那么聚众斗殴罪司法规定是怎么处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聚众斗殴罪怎么认定? 由于本罪与以下几种违法以及犯罪行为颇为相似,因此,列举了它们之间的界限以准确认定聚众斗殴罪。 1、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


·诈骗罪量刑2023是怎么规定的
    诈骗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一人轻微伤算寻衅滋事罪吗
    不算寻衅滋事罪。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


·行贿罪证据主要有哪些?
    一、行贿罪证据主要有哪些??1、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实经过或经济往来的事实经过;2、受贿人的自然情况及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职务、职权情况,行贿人与受贿人的关系;3、给予财物或返还回扣、手续费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4、行贿的金钱数额、物品名称、特征、价值等;5、获得的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二、《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


·是法定加重情节而不是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院在出具的司法审判的判决书当中,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判决结果,都会标注清楚相应的法律依据。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触犯了我国的多项法规的话,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也是有着使用限制的,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是法定加重情节而不是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是法定加重情节而不是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1、 继续犯。继续犯,也称持续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派出所中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
    派出所中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行政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属于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对行政拘留的立法自然应慎之又慎。《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一项违法行为裁决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不超过15日的规定,是维持了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的“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


·职务侵占罪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新立案标准是什么按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所以现在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数额标准就是1、数额较大:6万元以上2、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二、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


·集资诈骗罪业务员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经常遇到集资诈骗,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法律已经走进了每家每户,法律在保护者每一个公民,对于集资诈骗的恶劣行为很多投资者深恶痛绝,原因是集资诈骗将会给投资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这些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那集资诈骗罪业务员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罪: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人如何称呼?
    一、审查起诉阶段犯罪人如何称呼?审查起诉阶段犯罪人会被称为是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