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但并不一定可以胜诉,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二、借贷手续应当怎么确定?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条,或共同销毁借条。如果出借人声称借条丢失或损坏,还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以上就是借贷纠纷的具体处理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办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对于没有转账记录的,虽然是可以凭借借条来进行起诉处理的,但如果不能直接证明借贷关系的,那么法院还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后判决。



相关内容:

·公司欠债股东认缴金额不足怎么办?
    公司欠债股东认缴金额不足怎么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未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或未经合理程序抽逃出资,构成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当承担瑕疵出资责任,于此情形,股东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向公司补足缴纳。在股东构成瑕疵出资情形下,股东实际上对公司负有违约债务,如公司对外负债,按照债务代位承担理论,公司债权人可以代位向股东行使债权,股东应当在其未缴纳出资、...


·中学生借高利贷违法么?
    中学生借高利贷违法么? 一、中学生借高利贷的情况多么? 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让学生信贷死灰复燃,互联网分期购物平台纷纷“抢滩”高校,提供大量针对中学生信用贷款购物贷款。其中,不少平台以隐性、欺哄等方式,诱得中...


·借钱后就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款
    借钱后就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款 途径一: 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途径二: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在哪里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在哪里罚金与罚款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1、性质不同。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3、法律依据不同。4、适用的对象不同。《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


·短期贷款利率是多少
    短期贷款利率是多少? 一、短期贷款利率是多少? 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是4.35%的年利率,六个月至一年是4.35%。 (一)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 (二)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短期贷款利率执行,上浮幅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在贷款期间遇利率调整时,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三)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


·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是什么?
    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是什么?合同变更的条件 (一)原以存在的合同关系 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合同无效,自始即无合同关系;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亦无合同关系;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仍无合同关系,在这些情况下,自无变更合同的余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四...


·手机短信的欠条有效吗
    对于这种通过手机短信建立的借条,只要满足一些条件就可以算是有效:1.需要是出借人同意这种方式,如果不同意的话,就应该采用书面形式;2.必须是出借人自己所编辑的内容,才可有效;3.必须是由出借人自己亲自发出的,才可有效;4.发送此条短信的手机号必须是归借款人所有的;5.这条短信没有经过出借人的修改;满足了以上的条件,此条借款短信就可以生效,如果担心的话,可以申请一下公证,公证之后就具有证据效力。对于...


·存单质押模式是什么?存单质押贷款条件有哪些?
    存单质押模式是什么?存单质押贷款条件有哪些? 在银行办理贷款,一般情况下银行都是需要贷款者提供抵押担保,以保证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护。我们都知道,存单是我们在银行存款的凭证,那么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单是否可以进行抵押、质押呢?存单质押模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存单质押模式是怎样的?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


·离婚时一方赌博债务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离婚时一方赌博债务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俩种情况另一方在离婚时都不负有偿还义务。而且据你的情况,你的夫(妻)在外欠有赌债,肯定不是为你们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你没有偿还义务,况且赌债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就更不用偿还了,如果追债,你可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


·夫妻个人债务,法院怎么执行共有财产
    夫妻个人债务,法院怎么执行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


·借款人死亡还能索要欠款吗
    有句俗语说“人不死债不烂”,其实这只是人们对债务人道德上的要求,毕竟债务人还债也是受法定时效保护的,为此,不少人就有了这样的疑问,即如果借款人死亡的债权人还能继续索要欠款吗?换句话说,债务人死亡的还能讨债么?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借款人死亡还能索要欠款吗 根据《民法典》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


·夫妻借条的标准格式
    在日常生活中,结婚后两个人有时也会向对方借钱的时候,而且有时还会写一下借款单作为还钱的依据,所以这时候借款单子的样式是怎么样的就很重要了。标准格式:1、首先借款单的书写人一定要是由借到钱的人来写,而不是由借钱的一方写,这样可以防止借到钱的一方以借钱人自己书写借款内容为理由,然后拒绝承认这张借款单子的有效性;2、借款单子上面的书写内容尽量写的简洁明了一点,不要长篇大论,也不要写的模糊不清楚,让人看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