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是怎样的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是怎样的使用他人商标的,需要经过商标权人的同意,否则的话就会对他人商标构成侵权,此时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那么侵犯商标权的赔偿具体是怎样的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清楚,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了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额的一般原则。
一、按照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是指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获得利润的数额。关于如何认定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的数额,最高人民法院于1985年11月6日在《关于商标侵权如何计算损失赔偿额和侵权期间问题的批复》中指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的利润是指除成本以外的所有利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4年11月24日发布的《关于执行<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进—步明确规定,在商标侵权案件中,侵权人所经营全部侵权商品(已销售的及库存的)均应计算非法经营额。对于生产、加工商标侵权商品的非法经营额为其侵权商品的销售收入与库存侵权商品的实际成本之和;对于侵权人的原因导致实际成本难以确认的,视其库存商品的数量与该商品的销售单价之乘积为实际成本;没有销售单价的,视其库存商品的数量与被侵权人同种商品的销售单价之乘积为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对于经销商标侵权商品的,其非法经营额为其所经销的侵权商品的销售收入和库存侵权商品的购买金额之和;购买金额难以确认的,以其库存商品的数量与被侵权人同种商品的销售单价之乘积为库存商品的购买金额;对于侵权商品的成本货购买金额高于销售收入的,其非法经营额则为该商品的成本货购买金额。根据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成绩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二、按照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
根据2002年10月
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成绩计算。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是指由于侵权人的商标侵权行为,导致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可预期的,减少的收益数额。此外,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还应当包括被侵权人为了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为了调查、追诉有关侵权行为而支出的调查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以及律师费等。如果没有侵权行为的发生,就不会导致权利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进行调查、制止侵权行为以及取证、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等行为,也就没有相关的支出。从侵权一方看,这种费用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过错在侵权一方,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是比较合理的。从被侵权一方看,只有把其合理的开支纳入赔偿范围,才能消除其财产损失,将其财产状况恢复到与侵权行为发生以前一致,所以也是符合民法中的公平原则的。被侵权人的合理开支要纳入赔偿范围,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这些费用的支出是为制止侵权行所必需的,任何与制止侵权行为无关的费用不能算作合理的开支;其次,这些开支在数额上应当是合理的,应当是一般情况下的正常开支,如律师费应当以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为参考,超出正常范围的费用不能计人合理开支。《商标法》第56条第2款规定了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的法定赔偿原则。法定赔偿原则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范围内,由人民法院确定具体的赔偿额。法定赔偿原则是在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赔偿原则的基础上规定的,是对一般赔偿原则的补充。按照法定赔偿原则确定商标侵权赔偿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无法依照本法第一款规定的一般原则确定赔偿额,也就是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3)侵权赔偿额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确定;根据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4)最终确定的侵权赔偿额不得超过50万元。确定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是比较复杂的事情,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如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等。若你不知道该如何来估算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相关内容:

·职务专利发明人排名是否有先后?
    职务专利发明人排名是否有先后?1、依据《专利法》的规定署名先后顺序没有什么关系,但是一些专利评职称是把默认的发明人顺序来排的。按照专利法的法规,发明人顺序是不分先后道的,发明人的排序主要看对于技术的贡献大小程度和相关的级别。如果是后续评职称需要,建议可以协商下。2、可向国知局递交著录项目变更,回调整发明人的位置,授权未下证的发明专利在缴纳办登费前变更完毕,下证后,证书答上名字的顺序是变更后的;如果...


·恶意注册商标抢注判刑多少年?
    恶意注册商标抢注判刑多少年?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一般不会被判刑的。我国商标法第32条规定了商标局对于已经使用,并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是不允许恶意抢注的。如果注册商标是在异议期内,那么您可以在公告发布三个月之内向商评委提起异议。要求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但是如果已经被注册了。并且期限在五年之内那么您可以向商评委申请宣告该商标是无效的。关于商标抢注行为,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商标...


·为什么要进行商标注册?
    是为了保护在先权利人和厉害关系人的利益。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


·著作权哪些不可以转让2023
    著作权哪些不可以转让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有偿转让,而四项人身权不能转让。二、著作权转让要注意什么问题?著作权转让必然...


·商标近似不等于侵权吗
    等于侵权。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若与他人在同类或类似产品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不能给予注册。商标权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对其认为他人注册商标(包括申请注册和已经注册)和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时,有权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以保护自己商标的专用权,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


·商标侵权的方式是指什么
    商标侵权的方式是指什么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商标使用形式,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具体包括四种情况: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是怎么样的?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是怎么样的?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内容之一,其主体是该项专利的发明创造人或者是权利转让人,专利权的获得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获得国家的批准和相关证书,才能享有专利权。我们在本文中将针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进行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 1、申请阶段 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现实中,不管转让的是什么,当事人最好都签订一份转让合同,对于著作权的转让来看,同样如此。但由于著作权转让专业性比较强,因此了解清楚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就显得很重要。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一、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1、作品的名称。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


·公司名称注册商标他人同样的公司名称还能继续用吗
    公司名称注册商标他人同样的公司名称还能继续用吗一、公司名称注册商标他人同样的公司名称还能继续用吗?在法律上,对公司名称享有的叫做企业名称权,对商标享有的叫做商标权。这两个权利一般情况下是并行不悖的。即有人取得了商标权,也不能要求他人修改企业名称,甚至不能阻止他人再注册名称相同的公司;同理,公司也无权阻止他人注册跟自己的企业名称相同的商标。但是,有些情况是例外的。如果商标属于驰名商标的话,他人再注册...


·抢注商标同时使用可以吗?
    抢注商标同时使用可以吗?不能用。如果别人已注册商标,无论你在哪里销售相同产品均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


·法院改判商标无效宣告是否合法?
    法院改判商标无效宣告是否合法? 一、法院改判商标无效宣告是否合法? 法院改判商标无效宣告是合法的商标权无效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的,依法定程序使商标权归于消灭的制度。在无效宣告制度之外,撤销注册也可使商标权归于消灭,但撤销注册的理由要么是注册商标未满足使用要求,要么是该商标丧失了其显著特征。撤销注册与无效注册的效力不同,撤销某一商标的注册,该注册仅从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效力;注册无...


·专利复审是不是行政复议的一种?
    专利复审是不是行政复议的一种? 当今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自己的专利权益。当专利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专利复审和行政复议是人们最常遇到的两个词,很多人理不清两者之间的关系,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专利复审是不是行政复议的一种这个问题。 专利复审:是指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这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