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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附随义务抗辩权的类型有什么 一、买卖合同附随义务抗辩权的类型有什么 抗辩权的类型有很多,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每一种抗辩权都有他自己适用的范围以及限定条件,如果使用不当就是滥用权力应当加以限制。那么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适用范围及法定条件呢?下面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比如买卖合...
·买卖合同庭前准备有什么? 一、买卖合同庭前准备有什么? 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 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 第四,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要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告知的有举证期限,当事人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否则逾期举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合同纠...
·装修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装修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我们都知道,装修公司在为业主装修房屋的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情形数不胜数,而发生纠纷之后很多人都会想到去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打官司不是那么简单的,首先就想要写起诉状,那么您知道装修承包合同纠纷的起诉状该怎么写吗?下面为您介绍一篇范文。 装修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郑州某某大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紫荆山路商城路交叉口金城国贸1713室。法定代表人:卢某某...
·合同签订方式有哪些 合同签订方式有哪些,签订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于通过签订合同的行使能更好的约束对方,且在发生纠纷时,合同也是一个有力的证据,故而签订合同是一种最为常见的建立债权。就目前来说,合同签订方式有哪些?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在签订合同时是需要一些事项的,你是否知道签订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即合同双方当事人关于建立合同关系的意思...
·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 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留置权是债权人所享有的一种合法的权利,通过这一权利,债权人可以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但是,并不是所有合同中的债权人都享有留置权,我国法律对留置权还有有很多的规定的。那么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呢?现在,我们就和您一起了解。一、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仓储物的储存条件和储存要求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需要在冷冻库里储存或是在高温、高压下储存,都应通过合同订明。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易渗漏、易腐烂、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储存要明确操...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在生活中,例如新政策提高首付,以至于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不负违约责任。那么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请您阅读了解。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不可以并用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属于相互矛盾的两个概念。继续履行就意味着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就意味着不再继续履行。所以,一般地说,继续履行和解除...
·夫妻单方出售共同财产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夫妻单方出售共同财产合同是否可以撤销?夫妻单方出售共同财产的合同在已经过户的情况下不能撤销,具体规定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 在实践中,对双方的约定订立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行为,订立合同之后,双方的 约定就有了法律上的保障,对于双方义力的履行也就有了法律上的约束。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纠纷的情况较多,所以法律了赋予了合同当事人合同履行抗辩权。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含义吧。 一、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含义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
·办公楼抵押合同生效时间 办公楼抵押合同生效时间办公楼属于不动产,因此办公楼抵押可以适用不动产抵押的法律规定,那办公楼抵押合同生效时间和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也就大体相同,那么不动产抵押合同究竟何时生效,不动产抵押合同需要登记吗?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 一、办公楼抵押合同生效时间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因此,就你的情况而言,你需赔偿3个月的租金给房东。二、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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