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合同履行催告期限是多久

合同履行催告期限是多久?合同履行催告期限是3个月,一般就是催告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会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二、合同的履行的原则是什么?1、全面履行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一规定,确立了全面履行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此规定可以理解为在合同履行问题上将诚实信用作为基本原则的确认。从字面上看,诚实信用原则就是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以“诚实商人”的形象参加经济活动。从内容上看,诚实信用原则并没有确定的内涵,因而有无限的适用范围。即它实际上是一个抽象的法律概念,内容极富于弹性和不确定,有待于就特定案件予以具体化,并随着社会的变迁而不断修正自己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3、协作履行原则合同的履行,只有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没有债权人的受领给付,合同的内容仍难实现。不仅如此,在建筑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提供服务合同等场合,债务人实施给付行为也需要债权人的积极配合,否则,合同的内容也难以实现。因此,履行合同,不仅是债务人的事,也是债权人的事,协助履行往往是债权人的义4、情势变更原则在对方当事人无故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就应该进行催告,督促对方尽快的履行合同,经过催告以后还不履行合同的就可以直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了。因对方不履行义务导致解除合同的,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相关内容:

·一、出租人擅自解除合同的风险有吗?
    一、出租人擅自解除合同的风险有吗? 是有的;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


·合同变更权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变更权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合同变更权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没有合同变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二、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


·职务作品创作合同包括创作人吗?
     一、职务作品创作合同包括创作人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是不能通过合同约定的,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只能按法律规定的情形进行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


·仪器无偿赠与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仪器无偿赠与合同的内容是什么?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浪潮386型微机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


·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民事诉讼法》第25条则就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应该如何办?
    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应当区别对待。首先,从维护交易便利和确保交易安全的角度来看,单纯的财产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死亡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未分割租赁物所有权的变更,不影响与前一次租赁相同的效果。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如何进行继承的,应当依法清偿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法定继承人不放弃继承财产的,应当继续履行出租人(即继承人)...


·没公证的赠与合同生效吗
    没公证的赠与合同生效吗,怎样才会生效许多人都有这个疑问,如果被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接受了赠与,但是,同时又有一个担心,那就是如果他的赠与合同如果没有公证,那么这样的赠与合同生效吗?如果没公证的赠与合同生效吗?赠与合同不公证,会有什么后果吗? 一、什么是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


·合同审查的思维与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市场当中的很多事情已经有前人为后辈提供了相关的经验,如果平时自己注意留意的话就不至于在同一领域发生类似的一些意外状况,类似于虽合同的审查。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维持合作关系的一个凭证,可能自己是抱着诚信的原则和他人签订的,但不能够保证其他人也是这种想法,所以就一定要知道,合同审查的思维与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审查的思维与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合同的效力审查应留意的事项 1、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附条件合同中所附条件无效怎么办
    附条件合同中所附条件无效怎么办 一、附条件合同中所附条件无效怎么办 条件的合同虽然要在所附条件出现时生效或者失效,但是对于当事人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不能随意变更或者解除。一旦符合所附条件时,一方如果不履行,就要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以,附条件的合同效力可分为条件成就前的效力和条件成就后的效力。 条件未出现前的效力对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表现为当事人不得自行撤销、变更合同的拘束力和...


·委托合同终止有哪些原因?
    委托合同终止有哪些原因1. 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这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并无一定的规格和限制。如果当事人在信念...


·什么叫合同履行分析?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什么叫合同履行分析?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一、什么叫合同履行分析 合同分析是将合同目标和合同条款规定落实到合同施工的具体问题和具体事件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使合同能顺利地履行,最终实现合同目标。 合同分析是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去分析、补充和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时间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为合同...


·合同法提起诉讼的法院管辖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提起诉讼的法院管辖问题是怎么规定的?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