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留置权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吗

留置权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吗需对合同中是拥有不同种权利,那下这些权益中又有那下需要注意?在复杂的情况下,很多人并不清楚相应的法律知识,会在处理事情中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那么我们来讲一下什么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吗?仓储合同在行使留置权的时候又应该注意哪些呢?为您解答。
一、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仓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存储对方交付的物品,由对方支付费用的合同。其中存储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对方当事人称为存货人,被存储的物品称为存储物,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费用称为仓储费。仓储合同成立后,保管人负有接受和验收存货人的货物入库的义务以及返还保管物的义务。保管人应按合同约定,接受存货人交付储存的货物,并对其进行验收,还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和保管要求,妥善保管仓储物。在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因其他事由终止合同时,保管人应当将仓储物原物返还给存货人或者存货人指定的第三人。保管人不得无故扣押货物,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交还仓储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留置权的适用合同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在我国的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2、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3、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4、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5、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由于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中的一类,所以仓储合同有留置权。
三、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吗
存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提取货物。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在未约定期限而收到仓库营业人合理的货物出库的通知时,存货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的提取。并且,存货人应该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保管费又称仓储费,是指保管人因其保管行为所应取得的报酬,其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地点均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如果保管人尽了保管义务,而存货人没有支付保管费,留置权的基本前提即成就。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存货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存货人不得以保管人负有返还保管物为由对抗保管人行使留置权。本文第一部分就是讲述有关于仓储合同的各项信息,让读者能了解到基本概念,心中有个对仓储合同的大致定义;第二部分直接讲述了留置权所适用的合同,可以看出留置权是适用于保管合同的,而仓储合同又属于保管合同中,所以问题“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吗?”的答案就是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希望本文能解决您的问题。



相关内容:

·招商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招商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现在各地政府都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为了做好招商代理工作,政府会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招商。双方就招商合作事项达到一致意见后,会签署一份代理合同。一般来说,现在有专门的合同样本。那么,招商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学习下。 招商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为共同做好________...


·预售合同毁约如何来进行处理?
    预售合同毁约如何来进行处理?预售合同毁约适用定金法则,需要承担起两倍的定金的赔偿责任。关于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的问题,要分三种情况。第一首先要看合同对违约金有没有约定,有约定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计算违约金。这个约定有可能是一个具体的金额,也可能是一个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都可以。第二种情况,就是如果合同对违约金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这种情况下,就看守约方因为对方的违约给自己这一方造成了多大的损失,这个...


·合同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合同违约的类型 1、实际违约 中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9条规定:“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面可解除合同”。实际违约制度作为允许和限定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重要规则,是维护合同纪律、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其适用范围应具有普遍性。主要有下列表...


·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双务合同吗?
    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双务合同吗?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其涵盖了较为广泛的合同类型,最典型的包括了买卖合同、租赁,合伙,借贷,运输以及财产保险等,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最为常见的合同类型。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居间合同是双务合同吗的解答。一、双务合同的定义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为双务合同;...


·钢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合同内容有哪些?
    钢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合同内容有哪些? 很多人奋斗一辈子就为了买一套房子,房子作为刚性需求必然是的建筑业的蒸蒸日上,在建筑工程中钢材是修建房屋的原材料之一,相应的购买钢材也就是需要签订钢材贸易合同,那么钢材购销合同怎么写?钢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下文做了整理,供您了解。 钢材贸易购销合同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特征是什么,有哪些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特征是什么,有哪些种类? 一、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概念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对象,以其遭受意外伤害或因伤害而致残、致死为给付条件,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者的行为(如海上运输承运人的过错),导致对保险利益产生侵害而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赔付的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不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主要包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财产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违约金在合同结算时如何处理?
    违约金在合同结算时如何处理? 一、违约金在合同结算时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违约金作了详细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


·绿化承包合同范本是怎么写的?
    绿化承包合同范本是怎么写的? 环境问题是当下的热门话题,如今政策也偏向与环境友好型发展,众多的绿化工程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出。相信许多单位都会承接有关绿化的工程项目,那么,一份正式的绿化承包合同应该怎样书写呢?如果您也有相似的问题,不妨看看我们为您找到的这篇绿化承包合同范本。 绿化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已方):_________ 经公开招标,甲方将________...


·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
    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 一、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 证明开不了可以协商,不行的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


·当事人如何解除委托合同
    如何解除委托合同1、双方的任意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2、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委托合同的终止条件:(1)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2)委托事务完成。(3)委托合同...


·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权利。这种权利,首先应为现有权利,对于非现实的权利不得代位行使;其次,须非...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哪些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哪些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