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职五年劳动合同还用补吗?

离职五年劳动合同还用补吗?离职五年劳动合同不需要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三年以上了,用人单位可能没有了劳动者的相关资料,无法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者需要和原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二、《劳动合同法》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如果离职时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开具过了,劳动者只能和用人单位协商补开一个。用人单位未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出,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有一些劳动者可能离职时间比较长。导致之前的劳动合同已经丢失了,那么关于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用补的。但是如果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话,那么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开具证明。



相关内容:

·退休人员是否有误工费
    退休人员是否有误工费我们知道公民的人身在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相应的赔偿,而这里面往往会涉及到误工费的赔偿。那是不是任何人受伤都可以要求误工费赔偿呢?退休人员是否有误工费?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退休人员是否有误工费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公民应理解为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自然人;误工中的工应理解为社会劳动,包括在职人员的...


·虽说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但为了避免单位滥用这种权利,而肆意
    虽说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但为了避免单位滥用这种权利,而肆意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我国法律中专门规定了一些员工是不能被辞退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单位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总则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总则相关规定 1、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聘请企业法律顾问能对公司产生哪些帮助?
    聘请企业法律顾问能对公司产生哪些帮助? 1.预测作用。 法律顾问是企业规划远景的好参谋,可帮助规划企业的整体战略和局部策略,又可以就某些专项事务提供法律意见,预测行为的功效是使企业处于“有备无患”的良好处境。 2.咨询作用。 企业随时可以就所遇到的问题向法律顾问咨询。法律顾问和企业有某种亲缘关系,无形中形成一种信任感,能从维护企业利益的角度来出谋划策。 3.策划作用。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


·员工被鉴定上工伤什么待遇?
    员工被鉴定上工伤什么待遇?(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二...


·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通常在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时候,需要同时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其一定的加班工资。当然对加班工资的计算,不仅仅是用人单位的事情,劳动者自己也是要实际计算的,否则的话可能出现单位损害劳动者利益的情况。而其中就会涉及到基数的确定,那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在认定了加班时间的基础上,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即员...


·劳动合同法怀孕假期有什么规定?
    我国一直强调男女平等化,主要表现在社会地位的平等,尤其是在应聘时不能性别歧视。但是,职场中的女性,在生理方面相较于男性是比较特殊的,她们基本上都会遇到生育的问题。我国在立法过程中,也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女性在在职期间怀孕的,也有了一点特别的规定。在本文中主要为你介绍有关劳动合同法怀孕的假期。 一、有关劳动合同法怀孕的假期规定 《劳动法》规定: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 工伤鉴定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年度人均收入等数据存在差异,各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工伤赔偿怎么计算?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工伤赔偿计算表是怎样的?一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全...


·一、住院后死亡误工费会赔付吗?
    一、住院后死亡误工费会赔付吗?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桩基础工程质量验收需要注意什么?
    桩基础工程质量验收需要注意什么? 我们现在的居住环境由大大小小的工程组合而来,简单的表面不难看出有多少复杂的工程,其中也包含一项成桩质量检测,它分成了承载力检测和完整性检测,严格的检测是保证工程完美的条件,那么桩基础工程质量验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文为您解答。 桩基础工程质量验收需要注意什么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要点 : 1、成孔质量控制 成孔是施工中的重要环节,如控制不好,就能出现塌...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合同管理可以为其他工作提供帮助和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它加强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与管理, 有利于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那么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的内容是什么?下面请您阅读。 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即建筑施工组织与建筑施工管理,是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是以建筑产品为对象,从系统论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