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娘家的遗产老公有继承权吗

娘家的遗产老公有继承权吗

一、娘家的遗产老公有继承权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上诉法条的规定,妻子娘家的遗产,只有在妻子去世,并且丈夫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丈夫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享有继承权。


二、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

1、配偶。合法的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不关有没有再婚,只要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6、代位继承人。代替自己的父母参加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7、胎儿。胎儿的父亲死亡的,应给胎儿保留应继承的份额,如果出生的时候是个死体,该保留份额则由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

1、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但是孙子孙女的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孙子孙女不能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能以代为继承人的身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法定继承的特征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是很普遍存在的继承遗产的方式,但是遗嘱继承是先于法定继承的。即被继承人在生前有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则是按照遗嘱上的分配。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并不是说只要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就必须按照上面的分配,有的时候是有限制的。比如法律规定,遗嘱应该对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但是遗嘱上没有的话,法院是会判决给其保留份额的。可见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有一定的限制的。

3、法定继承是特定的亲属关系。继承人并不是被继承人说谁就是谁,法律规定继承人的身份关系为基础。

4、法定继承的强行性。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我国法定继承有特定的强行性,任何人不得改变。

5、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

随着社会的不但进步,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开始变的越来越强。在自己还健在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立遗嘱,立遗嘱对自己的财产想怎么规划就怎么规划。自己的财产想分给谁,也可以不把财产分给自己的子女,可以进行捐献给社会。


相关内容:

·应该怎么办理股权继承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不过股权被继承后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才可以确认其股东资格,那到底当事人应该怎么办理股权继承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应该怎么办理股权继承 按照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这就在立...


·继承法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对遗产的继承主要分为了两种方式,即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而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会有继承人顺序的要求。那么民法典继承人顺序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民法典基础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父母情况证明材料有什么
    被继承人父母情况证明材料1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以及所有要继承的人)和被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申请人的户口薄,被继承人已注销户口和身份证的,需要当地的派出所出具原始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3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所在单位没有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亲属关系证明。4亲属关...


·放弃继承权是否能附加条件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放弃继承权是否能附加条件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民法...


·继承遗产分配原则都有哪些
    继承遗产分配原则都有哪些 一、继承遗产分配原则都有哪些 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 ①份额均等原则。 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②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我国...


·遗产继承强制执行方式是什么?
    一、遗产继承强制执行方式是什么?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3、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都是发生在法定继承当中的,并且都要因为一些特定的情况才会发生。由此可见,两者很是相像,但又存在差异,那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性质和效力不同。 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


·胎儿的财产继承权是怎么规定的
    胎儿的财产继承权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继承权放弃丧失继承权的性质一样吗
    继承权放弃丧失继承权的性质一样吗?放弃继承权和丧失继承权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放弃继承权是当事人主动的放弃了自己合法的继承权,但丧失继承权是法律上强制性规定的,这种结果并不是继承人自己选择的,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


·不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旁系亲属不适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兄弟姐妹中一人或数人先于其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仍留有兄弟姐妹的情况下,已亡兄弟姐妹的子女不得通过代位继承而与被继承人生活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姻亲不得代位继承是指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被继承人留有子女的情况下,已亡的继承人的配偶不能代替继承死亡配偶父母的遗产。如允许旁系晚辈亲属和姻亲代位继承则势必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与被继承人处...


·死亡抚恤金第一继承人是谁?
    死亡抚恤金第一继承人是谁?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所以也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只是可以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


·遗弃被继承人的不丧失继承权吗?
    遗弃被继承人的不丧失继承权吗? 一、 遗弃被继承人的不丧失继承权吗? 是会丧失继承权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