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买卖合同债权人是否有留置权?

买卖合同债权人是否有留置权? 一、买卖合同债权人是否有留置权
留置权的前提是占有动产,买卖合同的前提也是卖方占有交易物,这就造成双方不存在担保物,无所谓担保,留置权也就不存在了。根据司法实践,留置权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但不包括买卖合同。
二、买卖合同的含义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三、留置权的的含义及成立条件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依相关法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之成立,应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对于买卖合同债权人是否有留置权的问题,是在民商事活动中您经常疑惑的。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买卖合同不适用于留置权的行使,这就要求相关权利人,搞清楚买卖合同的性质和留置权的成立条件,这样才能正确行使权力,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相关内容:

·债务人部分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可以认定吗?
    债务人部分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可以认定吗?债务人部分还款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1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


·夫妻没离婚赌债怎么还?
    夫妻没离婚赌债怎么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俩种情况另一方不负有偿还义务。二、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


·离婚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
    离婚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或者有可能实现却因成本太高,有的甚至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追偿;还有的当事人碍于情面,不愿追偿第三人债权而争夺共同财产。针对...


·双方离婚外欠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吗?
     一、双方离婚外欠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吗?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标准参照以下法律条文。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


·怎么用法律手段来追债?
    现代社会的经济活动中,经济纠纷在所难免。而如果有发生客户欠债的现象,债权方就要及时追讨,避免合法债权遭受损害。具体来讲,在债务方欠债不还时,债权方怎么用法律手段来追债呢?如果有必要提起诉讼,来进行追债时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怎么用法律手段来追债 对于客户欠债,必须态度坚决地采取法律行动解决,不要因为数额少,对方口头承诺而一拖再拖,中了对方的“缓兵之计”,等对方转...


·债务人欠钱不还逃到国外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逃到国外
    债务人欠钱不还逃到国外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逃到国外怎么办? 1、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借款借条等,经多次联系还是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一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二是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缺席判决。如果法院缺席判决,以后被告人回国的话,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了。 2、可用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


·个人向公司借条范本
    个人向公司借条范本怎么写 某些公司可以提供借款福利给单位员工,只要写一个借条约定相关事项就可以了,大大方便了急需用钱又没有其他门路贷款的打工者,那么个人向公司借条范本怎么写,个人向公司借款的合同又怎么写呢?为你解答。 一、个人向公司借条一般格式 个人向公司借条一般格式 ? 贷款人(出借人):××× 借款人:××× 法定住所及邮编:(实际经营场所及邮编):××××××××× 法定代表人...


·一般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有人都会批捕么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有人都会批捕么? 1:不一定批准逮捕,可以取保候审,具体看案件情况。 2:如果公安局已经申请批准逮捕,一般的情况下不超过10天就有结果。 3:如果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就会放人的。 4: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和律师就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了。 5: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


·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的意义有哪些?
    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的意义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经常在说债权债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中,首先需要知道什么是债权,什么是债务,在法律中对于债权和债务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到底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又是什么意思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债务的概念 (1)会计意义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


·如何区分夫妻个人债务?
    如何区分夫妻个人债务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夫妻双...


·债务人合同履行不能解除合同吗?
    债务人合同履行不能能解除合同吗?履行不能又称“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


·借款合同不安抗辩权如何行使?
    借款合同不安抗辩权如何行使?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现代社会是最受欢迎也是最多人使用的合作方式。可是签订合同也不是说就能够完全保障我们的权益,一旦别人撕毁合约,我们就要行使抗辩权来保障我们的权益。那么借款合同不安抗辩权如何行使,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行使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步骤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