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正当防卫负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负不负刑事责任

一、正当防卫负不负刑事责任

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成立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1、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不法侵害行为是指违反法律并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既包括构成犯罪的严重不法行为,也包括尚未构成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类的不法行为,而且这种不法侵害是客观的、现实的。如果实际上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自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行为的,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属于假想防卫。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指不法侵害人已经着手实施侵害行为且侵害行为尚未结束。不法侵害行为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则不存在正当防卫。

3、防卫目的是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不具有防卫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实施的行为,如防卫挑拨即故意挑逗、引诱对方实施不法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加害于对方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情况而是犯罪行为。

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是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必须对准目标,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5、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是正当防卫的行为和结果限度要件。

所谓必要限度是指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对无责任能力的人,如对精神病人实施的侵害行为,应尽可能躲避,只有万不得已情况下,才能实施一定的损害行为来制止不法侵害,但其性质不属于正当防卫,应属于紧急避险行为。

互殴案件一般不存在正当防卫,双方都有伤害的故意,有两种情况可能有正当防卫:

(1)一方放弃斗殴逃避,另一方不肯罢休,仍然予以侵害,逃避一方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2)在斗殴过程中,一方行为的性质发生重大的变化,另一方存在正当防卫的权利。如开始时是互相动手动脚,另一方突然掏出凶器。

二、正当防卫是否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法律对公民保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人身安全与违法犯罪的行为做斗争行为的一种保护性规定,我国《刑法》中规定:“为了使国家、公民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只有防卫过当时,才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存在假想防卫的认定,只有在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情况下,作出的自我防护措施对不法侵害人才算正当防卫,且不负刑事责任。


相关内容:

·贩毒一人多次怎么判刑?
    贩毒一人多次怎么判刑? 一、贩毒一人多次怎么判刑? 根据贩毒的总量来判刑,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一)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二)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刑法》第186条第2款、第3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走私犯罪有哪些行为表现
    走私犯罪有哪些行为表现 走私犯罪的行为表现包括: 1、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2、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手法逃避海关临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3、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


·死刑缓期二年限制减刑可以吗
    一、死刑缓期二年限制减刑可以吗1、死缓意思就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要先在监狱里服刑两年作为考验期,这段考验期内没有在犯罪,就可以不执行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2、限制减刑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特殊犯罪规定最低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即使符合减刑条件,实际服刑期限也不能低于最低服刑期间的制度。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哪里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是对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


·如何认定抗税罪?
    如何认定抗税罪? 一、如何认定抗税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应纳税款,必然同时侵犯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其犯罪对象,包括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及依法征税的税务人员。这里的税款是除关税以外的国内税收。这是的税务人员也限于依法征收国内税的工作人员。这是抗税罪区别于走私罪、妨害公务罪和其他犯罪的重要标志。 ...


·聚众持械劫狱罪怎么判?
    监狱是关押和改造犯人的地方,都是有武警把守的,戒备森严。这种地方一般人靠近都难,更别说越狱了。而近年来,我国陆续发生过几起越狱事件,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尽管聚众持械劫狱的事情没有发生过,但是刑法中还是有这个罪名的。那么聚众持械劫狱罪怎么判?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聚众持械劫狱罪怎么判? 聚众持械劫狱罪,是指狱外的人聚众持械劫夺被监禁在狱中的罪犯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我国是世界上少数保留死刑的国家,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执行死刑可以有力震慑犯罪。在我国刑法中,死刑的罪名有几十个,自刑法修正案八公布后,取消了一部分死刑。这是我国刑法颁布以来第一次取消死刑。那么刑法修正案八取消死刑的罪名有哪些?下面我们不妨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吧。 一、刑法修正案八取消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体包括:走私文物罪,走私...


·故意毁坏财物可以拘留几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


·醉酒驾驶怎么判缓刑
    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若醉酒驾驶的犯罪分子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的,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下对其使用缓刑,如是否属于自首、是否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是否良好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江苏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挪用资金,首先这个挪用就可以看出,行为人的行为是违法的,挪用就是使用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挪用资金这个行为发生的主体一般是有一定的工作,并且本身拥有一定规定权利才可以挪用的。那么关于挪用资金很多人肯定有很多疑惑。下边这就给您讲一下江苏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 一、江苏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根据...


·嫖娼罪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嫖娼罪的认定方法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的申述。在她的陈述中,指认你为嫖客,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同时,你和她之间有金钱交易关系。2、民警的抓获记录。由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此外,其他证据诸如遗留现场的物证,都是证明卖淫嫖娼案件的证据嫖娼是违法的行为,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哪些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
    哪些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 一、哪些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 1、共同过失犯罪。 2、一方为故意犯罪,一方为过失犯罪。 3、同时犯,即同时实施犯罪,但彼此之间没有任何意思联络。 4、先后故意实施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 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即实行过限。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没有重合内容的不同犯罪。 7、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以及事前无通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