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分户后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吗?

分户后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吗?

一、分户后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吗?

分户后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分户与继承没有关系,分户一样有继承权。《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吗?

事实上,如果独生子女的父母逝世但没有留下相关的遗言或者遗嘱,房管局是不会将房产直接过户到独生子女的名下的。因为依据《民法典》规则: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是没有遗嘱时,遗产的顺序人分别有:配偶、子女和父母。

依据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房产、分房遗言、赠与房产、涉外涉港澳台房产所有权转移等有关房产登记事项可以不必公证了。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请求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资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资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资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1)遗嘱继承或遗赠

提供被继承人逝世证明、遗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申请房子过户登记。

(2)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有三种途径:

a、协商继承

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逝世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资料请求房子过户登记。

b、公证继承

也就是被继承人逝世后,继承人请求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请求处理房子过户登记。

c、诉讼继承

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请求房子过户登记。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个证明: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证明。只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亲属关系的户口证明情况,就能证明这个孩子是合法继承人,然后到法院打个确认之诉,确认房子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过户了。

在当代社会可能很多的家庭,等孩子年纪大的时候,就会存在着分户的情况,分户完毕之后的话是否享有继承权在我们法律当中有明确的规定的,通常情况下,继承权它是指父母配偶和子女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相关内容:

·二手房买卖里面会有什么陷阱
    二手房买卖里面会有什么陷阱1、购买二手房,最重要的是认真审查房屋产权的完整性、可靠性。首先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并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以及拟购房产产权来源和产权记录。如房主、登记日期、成交价格、卖方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被抵押、是否共享等。其次要搞清楚所购房源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2、一般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与商品房不同,二手房买卖一般都是“个案”。所以有关价格、房...


·房东不愿意退押金我该怎么办?
    房东不愿意退押金我该怎么办? 一、房东不愿意退押金我该怎么办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应该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如果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不能解决问题,则应准备相应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


·婚前房升值部分要怎么分割
    我们发现,有些情况下夫妻离婚除了要对共同房产进行分割外,同时还会涉及到对房产婚前婚后的升值部分进行分割。而对升值部分的分割就与分割房产不太一样了。那通常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婚前房升值部分该怎么分割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的增值部分,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常...


·二手房中介陷阱的类型有哪些
    二手房中介陷阱的类型有哪些 有些不法二手房中介机构设置圈套,坑害消费者。二手房中介机构设置的圈套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 一是中介商不让购房者与房主见面,从中赚取差价。 二是中介商不让购房者到欲购房屋内观察,有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 三是中介商不向购房者如实介绍出售房屋所处地段的规划情况。 四是中介商没有如实介绍商品房面积的含义。 五是玩弄文字游戏,签订不公平合同。 中介商在担当中介过程中...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有哪些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别规定: 1)商品...


·小产权房拆除怎么进行补偿
    小产权房拆除怎么进行补偿 一、补偿范围 虽然小产权房所占土地是集体建设用地,但具有很多商品房的特点,因此其拆迁补偿应当做到两个方面的统筹: 一方面应该根据其市场价和区位差价,采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办法计算总体补偿范围; 另一方面应当考虑土地出让金和相关房产税费的缴纳不完全情况,参考当地农民住宅拆迁办法,对其补偿范围请求予以一定限制,将地上物补偿款、搬迁费用、区位补偿款、土地补偿款中的某几项分给小产...


·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
    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 一、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


·贷款买房怎样选择银行
    随着房价不断上涨,买房时很多人都选择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们降低了当前的经济压力,但贷款有着一定的政策,贷款不当还可能带来高额的利息问题。那么,贷款买房怎样选择银行?选择好银行后,按揭贷款买房应注意什么?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请看详细内容。 一、贷款买房如何选择银行 1、比三家 慎选银行 当前,银行竞争非常激烈,各自为了争取到更多的市场份额,都会按照国家规定贷款利率范围进行贷款利率的调...


·房屋的质量安全标准关乎许多人的利益
    房屋的质量安全标准关乎许多人的利益,无论是商品房还是自建房,只要只居住使用的房屋就有质量安全标准,有了这些标准我们才能使用这些房屋,因为一旦住房标准存在较大的问题,那么房屋就会有安全问题,那么,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法中的标准有哪些呢? 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法中的标准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


·一、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诉讼时效是多少?
    一、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诉讼时效是多少?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诉讼时效也是 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中要求给付逾期交楼或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诉讼时效亦为三年。其诉讼时效是从预售商品房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的次日开始计算的,即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因为业主与发展商签订的预售合...


·增加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方法
    一般来讲一个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人,但要是在合伙买房的情况下,那么就可能出现多个房屋所有人的情况,此时我们称之为共有人。而在现实中,房屋共有人是可以增加的。不过增加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方法呢?可能很多人就不晓得了。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增加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方法 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 1、赠与 假设房屋产权人想在自己的房产证...


·新婚姻法 产权登记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配?
    结婚的时候就要有房子、车子,现在似乎已经成了一种不成文的规定,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基本上是不存在针对房子的问题的,但是如果出现离婚等情况的话,那么就可能会需要进行产权的分割,这个时候就需要对产权进行重新的登记,那么2017新婚姻法 产权登记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配?(1)婚前买的房子,挂号在自己名下的,归于个人产业,离婚时不进行分配。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则,婚姻法持续连续了05的相关规则,婚前获得产业为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