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涉外继承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涉外继承法律规定是怎样的?1、《继承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2、《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外籍华人或国外永久居留身份的继承人继承在国内的遗产,无论是法律适用,还是管辖法院,均可以通过中国的法律、在中国的法院进行继承。涉外继承的情况因涉及到身份、财产、证据、公证认证手续以及国际私法法律适用、继承法等复杂问题。二、涉外继承的程序1.依照继承法规定涉外继承公证是指被继承人、继承人、遗产这三个继承法律关系中,有一个以上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2.依照《继承法》第三十六条及司法部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况可由有管辖权的公证处为当事人办理继承权公证:(1)当事人申请继承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在境外的动产;(2)当事人申请继承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动产或不动产;(3)当事人申请继承居住在境外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不动产。3.下列情况公证处则不出具继承权公证书,而是根据具体情况为当事人出具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或有关当事人的出生证明书,这些证明书发往域外,再按照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或被继承人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规定继承遗产:(1)当事人需要继承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在境外的不动产;(2)当事人需要继承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在境外的动产;(3)当事人需要继承居住在国外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动产。4.申办涉外继承公证,所有继承人均应向同一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如果有的当事人在域外或外地工作不能前来的,要办理委托书,委托亲友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分别经当地或所在国的公证机关和我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当事人在香港的,应由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继承人中有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向公证机关提供合格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5.已当事人申办涉外继承权公证时,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外国人涉及到国内办理继承的事项,需要遵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别是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来对自己的继承人身份进行认定,如果不符合继承的身份,那么是不可以进行继承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公证处理。



相关内容:

·一、老人的养老金死后可以继承吗?
    一、老人的养老金死后可以继承吗?养老金死后可以继承。《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二、哪些人可以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


·儿女放弃继承权可以吗?
    儿女放弃继承权可以吗?子女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但这个权利一般必须要本人亲自告诉放弃才可以的,但在决定放弃了这项权利以后,那么一般就不能再进行反悔,继承权是属于个人的权利,任何人都是不可以阻碍的。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首先,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其次,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第三,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一、丧葬费能立遗嘱继承吗?
    一、丧葬费能立遗嘱继承吗?依据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死亡丧葬费并不属于遗产,所以是不能立遗嘱处理丧葬费的。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


·死后的赔偿金算不算遗产?
    死后的赔偿金算不算遗产?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尚存的个人财产。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死亡赔偿金是公民因人身损害事故死亡之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2、遗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遗产必须是公民依法可以拥有的财产和有合法根据取得的财产。而公民只有在自己生命存在的情况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但由于加害人支付死亡赔偿金时,该公民已经死亡,也...


·养子女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养子女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养子女的继子女没有继承权,因为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国家所规定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需要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主要指的是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但不管怎么样都不包括孙子辈。但继子女要符合继承权的条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包括以下几方面:(一)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二)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


·放弃继承是否还要承担诉讼费?
    放弃继承是否还要承担诉讼费? 一、放弃继承是否还要承担诉讼费? 放弃继承是不要承担诉讼费,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双方当事人不会发生一些争议,那么自然而然就不会到法院上来进行诉讼活动,所以也就没有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当然如果实际上已经到诉讼费用的这一块,那那么就应当由败诉方承担。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


·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在各种继承方式中,只有按照法定方式来实际继承遗产的,那么才会涉及到继承顺序的问题。不过对于很多继承人来讲,可能对法定继承的顺序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


·父母去世女儿和侄女继承比例是怎样的?
    父母去世女儿和侄女继承比例是怎样的?父母去世女儿和侄女继承比例是前者是和父亲的母亲一起平均的分配。后者并不参与分配。儿女继承权分配比例是平等的。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一、新婚姻法事实婚姻继承遗产可以吗?
    一、新婚姻法事实婚姻继承遗产可以吗? 事实婚姻完全可以继承遗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1989年11月1日)第13条的规定:“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如果能构成事实婚姻,男女双方间有继承权,而且是作为对方配偶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事实婚姻...


·父母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吗?
    父母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二、遗产继承如何分配继...


·儿子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
    儿子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 ?一、儿子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 父母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


·出生后的胎儿是继承人吗?
    出生后的胎儿是继承人吗?遗产分割应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出生为死体的,所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腹中胎儿享有法定继承权,应保留其应得的份额,若胎儿出生后不幸为死体,所保留的份额,由胎儿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继承。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