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哺乳期内劳动合同顺延吗

哺乳期内劳动合同顺延吗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若是女职工尚在哺乳期内,但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这种情况下出于对女职工的保护,需要顺延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一直到哺乳期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二、哺乳假可以一次性休吗从法律上讲,哺乳假不可以一次性休完。如果允许这样休,那么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就名存实亡,失去了意义,那还不如延长产假就行,何必规定有哺乳假。在协商的情况下,必须双方达成一致性的意见,才能够集中休假。用人单位如果集中休假则是违法的。顺延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这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但是,在顺延了劳动合同之后,期限届满之间,如果女职工自己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不过顺延劳动合同后,合同到期单位提出终止合同的,此时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内容:

·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其实都实际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的。但
    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其实都实际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的。但主体不同,当然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符合的情形不一样,那要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您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如果按解除合同的原因分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被迫解除和主动解除。其中被迫解除是因为用人单位有法定情形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被迫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主动解除是指劳动者...


·什么时候单位不能辞退员工?
    什么时候单位不能辞退员工?单位辞退员工,也就是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所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023劳动合同法的期限都有哪些规定?
    对于员工来说最关心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问题,因为现在一般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所以,很多员工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究竟签多长时间比较合适比较疑惑,那么,劳动合同法的期限都有哪些规定?介绍如下: 新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


·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23年有哪些内容?
    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是指在工作期间,由于从事工作有关的活动所受的伤害。并且工伤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是指事故伤害,另一种则是指职业病。其鉴定标准是在职工医疗期满以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进行鉴定。那么对于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17年,我们总结一下几点: 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十级伤残。 评残标准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


·员工失踪中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企业不能随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合同未到期,且员工没有过错,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但我国法院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企业可以中止双方的劳动关系,那员工失踪中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员工失踪中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


·一、成立工人出版社的条件是什么?
    一、成立工人出版社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 (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四)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如何成立公司? 成立有限公司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股东符合法定...


·人工智能经营范围怎么写?
    人工智能经营范围怎么写? 一、什么是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就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一般由主营业务和辅助业务组成,主营业务是公司主要发生的业务,辅助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周边的业务。 二、人工智能科技公司经营范围 1、从事人工智能科技、网络信息、仪器仪表、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除卫星地面接收装置),办公设备,电子...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么劳动合同到期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么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则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也无法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单位不愿意续签或续签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低于原来合同,则单位应当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并可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


·钢构工程什么时候复牌?
    钢构工程什么时候复牌?发展趋势又是怎么样的? 一、什么是股票复牌? 简而言之,股票复牌就是股票在停牌后重新开牌。 二、股票停牌后,什么时候复牌? 从停牌时间上来看,股票停牌并没有特定的硬性规定,而是要看股票因为什么停牌,停牌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 、由于连续涨停或跌停引发的临时停牌,有的连续三天,也有两天,停牌时间为一小时,十点半后复牌。 2 、由于重大事项引发的停牌,时间长短不一...


·员工转正后可以被辞退么
    员工转正后可以被辞退么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不是随意辞退,若随意辞退员工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 1、过失性辞退 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


·实践中,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后,最好的解决办法
    实践中,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后,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许多人对于起诉状怎么写又比较苦恼。那么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状的范本,希望给您带来帮助。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男/女,____族,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迟到可以无偿辞退吗
    员工迟到可以无偿辞退吗?对员工迟到可以无偿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