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人去逝后所交的住房基金和养老金算遗产吗

人去逝后所交的住房基金和养老金算遗产吗算遗产,如果没指定继承人的话,就由法定继承人按比例继承.法定继承人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二、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受扶养人(即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将自己的财产于死后赠与扶养人的协议。扶养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相较于遗赠,虽同有遗赠两个字,但法律意义却完全不同。首先,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相互协议的结果;而遗赠则只需遗赠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其次,遗赠扶养协议在双方签订好遗赠扶养协议时即可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则需要待遗赠人去世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第三,遗赠扶养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均负有法律义务,即扶养人有负责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有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而遗赠中,除非设定了受遗赠人的义务,否则受遗赠人不负义务。第四,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的是一种对价的法律行为,扶养人没有尽到对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就无法得到受扶养人的财产;而遗赠即便设定了一定的义务,也不是对价义务,并且设定的义务不得超过以后可能获得的财产利益。基于遗赠扶养协议中所设定的财产需以付出对价义务为前提,相较于法定继承、遗嘱、遗赠的无偿性而言,其效力的保障程度更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嘱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也表明,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及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并非不可撤销。对于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协议。受扶养人未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对不尽扶养义务的扶养人,经受扶养人的亲属或者有关单位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对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受扶养人的生活要常处于缺乏照料状况的扶养人,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其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扣减。办理时,如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递交相关案件的诉讼书,我国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这类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判决这类遗产的分割办理。



相关内容:

·要对交通事故致死判刑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结果都是比较严重的,其中就包括造成了人员的死亡。而此时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则可以认定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在有人员死亡的情况下,此时要对交通事故致死判刑处罚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要对交通事故致死判刑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


·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用多少钱?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当事人双方对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没有达成一致,往往会选择以打官司的方式让法院对赔偿金额进行判定。打官司如果有律师的帮助,会为自己争取到更大的权益。许多人并不了解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用多少钱,我们为您介绍。 一、律师费的计算标准 1、先行交费 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案子按照4000-12000元/件计算;超出20万元以上的案子,参照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规定的上浮比例计算。二审案件...


·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怎么办呢
    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指的是说,交警根据现有的证据来看,没有办法证明,到底是事故发生的哪一方存在的主要的过错,没有办法确定到底由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实践中存在的一个难题。当出现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1.如果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没有办法认定的时候,根据民法的规定,一般遵循公平原则,交警根据现有的证据,没有办法证明,到底是哪一方存在过错,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分配当事人的责任。2.如果是非机动车...


·交通事故耍了年休假能赔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耍了年休假能赔误工费吗? 能赔偿误工费,交通事故中赔偿误工费,是以医疗机构的证明,尤其是住院治疗的天数为计算依据的,与是否带薪休假没有任何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


·起诉离婚期间想买车应该怎么办
    随着时代的进步,其实现在婚姻关系已经变得越来越脆弱,在现实生活当中往往因为各种各样的小问题,就会导致夫妻双方离婚。在离婚的时候很多人都没有办法,很好地对婚姻问题进行协商,所以只能通过诉讼来进行离婚。离婚时碰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也是比较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起诉离婚期间想买车应该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期间想买车应该怎么办? 起诉期间,如果夫妻双方当中有一方想买车的话,自己可以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对车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纠纷怎么处理
    由于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车辆故障以及违法交通规则等原因,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我国的交通事故发生率较高,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压力。为了公正合理地处理交通事故,需要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判定的依据,并就责任大小来进行赔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纠纷,这时该怎么办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临时工工资怎么交个税?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临时工工资怎么交个税? 按工资薪金计算临时工、季节工,与企业签定长期或短期劳动合同或协议,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3号通知”)的规定,其工资薪金允许在税前扣除。需要提供的资料:企业应提供工资明细清单、劳动合同(协议)文本、个人所得全员全额申报证明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证明,注意按照工资薪金在...


·没得抚养权不交出孩子是否合法
    没得抚养权不交出孩子是否合法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交出孩子,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


·交通事故后颅脑损伤级别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后颅脑损伤级别应该怎么办交通事故颅脑损伤的处理赔偿办法主要是在伤情稳定之后便可做伤残等级鉴定,鉴定后可根据伤残等级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一般来说医疗抢救费用比较高,如果符合医疗抢救费用垫付规定的,受害人一方需要积极争取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或交通事故道路救助基金给以医疗抢救费用的垫付。具体来说:1、对于交强险垫付医疗抢救费用需具备情形是:(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2)盗抢期间被保险机动...


·关于交强险免责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免责情形有哪些(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二、交强险的相...


·一、离婚抚养费不交怎么办?
    一、离婚抚养费不交怎么办?拒不支付抚养费,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1、经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对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根据调解书、判决书的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用于支付抚养费。2、如果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对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判决。经法院判决后,仍不支付的,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3、拒不支付抚养费,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但是,如果经法院强制...


·申请国家赔偿提交什么材料
    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下我们是可以同过协商和司法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维护自身权益的,但是有时候涉及到的可能是国家赔偿的项目,这时候处理起来的话和普通的民事诉讼就会有一定的区别,这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地方,要做好相应的准备材料,那申请国家赔偿提交什么材料呢? 申请国家赔偿需要哪些材料 1、国家赔偿申请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