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先行羁押的怎么折低刑期

先行羁押的怎么折低刑期根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除此之外,监视居住中,如果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那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司法拘留日期可以折抵刑期吗?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4月17日公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地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定罪判刑,先行司法拘留的日期应当折抵刑期。此外,一些地方司法机关的指导意见也做了类似规定,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地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被司法拘留后直接转入刑事诉讼程序,最终被人民法院定罪判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规定》第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定罪判刑先行司法拘留的日期应当折抵刑期。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若主刑是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中的一种,同时在审判之前有被先行羁押的话,那一般都是可以折抵刑期的。除此之外,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实际其人身自由已被限制。如果行为人因同一行为被刑事处罚,那么其被劳动教养的日期可以折抵刑期;至于折抵办法,应以劳动教养一日折抵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期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二日。



相关内容:

·按照刑法规定非法盗墓什么罪?
    按照刑法规定非法盗墓什么罪?按照刑法规定盗墓属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


·刑法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法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影响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工作对于防止动植物传染病,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动植物检疫人员如果徇私舞弊,把不住动植物检疫的国门,将会给农、林、牧、渔等生产带来灾难性后...


·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危险驾驶罪是为了惩罚那些具有危害公共安全但未发生危害结果的机动车驾驶员,当然,认定危险驾驶罪,必须了解危险驾驶罪得到构成要件。那么,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本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且一般是直接故意。在少数情况下也可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如受车主要求进行危险驾驶,就是一种放任性的间接故意行为。过...


·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为什么批捕
    一、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为什么批捕?批捕未成年人的原因说明当事人的所作所为已经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批捕条件,人民检察院批捕的条件主要是: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犯罪人员挪用资金罪能不能缓刑
    犯罪人员挪用资金罪能不能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二、挪用的本意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其中...


·立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哪些
    立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哪些我们自身或周围常常会遇到一些刑事案件,很多人都不是很明白具体该怎么操作。其实对于这些案件,法律中有明文规定,当我们遇到刑事案件时,我们应该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立案侦查,那么我们就要先了解立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介绍有关这方面的知识。 立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过失犯罪有形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过失犯罪有形态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过失犯罪有形态吗? 犯罪过失也有犯罪形态,犯罪形态分成以下两种: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 1、疏忽大意过失的定义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2、它的两个特点: (1)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应当预见,即有预见的义务。法律只...


·刑诉法不批准逮捕的情况有哪些?
    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都是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常用的手段,对于具备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会向检察院提请逮捕,经批准后方可以执行。我国的刑诉法对逮捕进行了明文规定,当然,也不是所有情况都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检察院会根据情况而定。那么刑诉法不批准逮捕的情况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分析下。 一、刑诉法不批准逮捕的情况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犯罪既遂未遂中止准备的定义是什么?
    犯罪既遂未遂中止准备的定义是什么? 一、犯罪既遂未遂中止准备的定义是什么? 1、犯罪预备是指准备犯罪,犯罪未遂是犯罪行为未得逞,犯罪中止是自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防止犯罪、犯罪既遂是除了以上行为,已经完成了犯罪。 2、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拘留所多久打一次电话?
    拘留所多久打一次电话?《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权利,被拘留人与他人的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管理规定。《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在拘留所行政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有通信、会见的权利。《拘留所条例》第四十八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


·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的罪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的罪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被批捕后的...


·对于引诱卖淫罪怎么判刑?
    对于引诱卖淫罪怎么判刑?引诱卖淫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本罪的客观认定条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