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2023年房产继承新规有哪些?

房产继承新规有哪些?(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二、相关法律依据:1、《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2、《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3、《继承法》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十二条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依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进行处理。根据房产继承的相关规定,首先要看遗嘱是如何进行规定房产继承的,如果遗嘱之中没有进行房产继承的规定的话,那么则按照国家所进行规定的法定继承人顺序来对房产进行相关继承。具体的继承相关办理要根据国家所进行规定的相关要求来办理继承手续,才能够进行继承。



相关内容:

·房山是北京市的一个区,是北京的西南门户,不用多说大家也知道北
    房山是北京市的一个区,是北京的西南门户,不用多说您也知道北京的房价之高是普通人无法承担的,房山的房价也是如此。因此有人在房山购买了多套房产,但是由于限购政策的约束,购房时是有一些条件的,房山区两限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2020 年房山区两限房申请条件 房山两限房申请条件 1、申报房山两限房的家庭成员中必须有一个是北京市城镇户籍的; 2、申报房山两限房的家庭年收入不超过8.8万; 3、申报...


·购房者要知道,在买房时,虽然开发商可能会给您各种美好的承诺,
    购房者要知道,在买房时,虽然开发商可能会给您各种美好的承诺,但在收房时您还是需要仔细查验的,并且要学会处理交付纠纷,毕竟不讲诚信的开发商还是有很多的,要是处理不当的话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通常房屋的交付纠纷该如何处理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的交付纠纷该如何处理 (一)一般质量问题。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


·房产继承权公证手续
    房产继承权公证手续(一)房产继承权公证需要需要准备以下证明和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没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4、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5、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


·一、婚前购房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分割房产吗?
    一、婚前购房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分割房产吗? 如果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财产分割时就可以分割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


·一、店面出租合同房东违约怎么处理?
    一、店面出租合同房东违约怎么处理? 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 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 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可以预先或事后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幅度,但这...


·小产权房拆除怎么进行补偿
    小产权房拆除怎么进行补偿 一、补偿范围 虽然小产权房所占土地是集体建设用地,但具有很多商品房的特点,因此其拆迁补偿应当做到两个方面的统筹: 一方面应该根据其市场价和区位差价,采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办法计算总体补偿范围; 另一方面应当考虑土地出让金和相关房产税费的缴纳不完全情况,参考当地农民住宅拆迁办法,对其补偿范围请求予以一定限制,将地上物补偿款、搬迁费用、区位补偿款、土地补偿款中的某几项分给小产...


·二手房过户纠纷房东不过户怎么办
    二手房过户纠纷房东不过户怎么办两种解决方法,一种要求房东协助过户手续,另一种按合同约定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损失。如果他还是不愿意过户可以适当协调,还不愿意可以走法律程序。二、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不论年纪大小都会面临买房的情况。我们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不论年纪大小都会面临买房的情况。我们在买房的时候要关注政府的相关政策,以最优惠的价格买到自己心仪的房子。政府对于房地产优惠颁布了很多相关政策,那么我们该如何利用优惠政策为自己节省开支呢?下文我们对房地产优惠政策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房地产价格的定义 房地产价格是指建筑物连同其占用土地的价格,即房地产价格:土地价格 建筑物价格,是房地产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最重要的调节机...


·很多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仅仅单纯的考虑到房子的价格,往往
    很多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仅仅单纯的考虑到房子的价格,往往忽略了房子的环境、交通等,甚至还有忽视国家规定的,租赁那些明确规定了不得进行租赁的房子。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究竟什么样的房子不能租赁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样的房子不能租赁 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二手房更名费都有什么手续费
    二手房更名费都有什么手续费1、营业税税率为5%。对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营业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时可以免征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2、契税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1.5%,非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4%。3、个人所得税以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个人所得税应纳...


·农村无证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虽然我国农村的经济在不停的发展,房屋买卖也越来越频繁,但是在我国农村,还有一种房屋买卖的类型,就是农村无证房屋买卖。这就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其中您最关心的莫过于:农村无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会有哪些风险? 一、我国法律对农村无证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农村房屋不得转让的规定,系对农村房屋交易过程中为维护交易安全而制定的一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