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恶劣影响怎么认定? 玩忽职守罪恶劣影响怎么认定?玩忽职守犯罪的立案条件中,包括影响恶劣这一项,恶劣社会影响是无形的,而且损害结果往往具有区域性,表现形式也是复杂多样的。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1、案件本身的恶劣程度。案件本身的严重程度决定着社会影响的恶劣程度。如:干部玩忽职守行为要比一般干部玩忽职守行为恶劣;损害相关部门形象的玩忽职守行为要比某一国家机关政策管理秩序的玩忽职守行为恶劣。2、案件是否能够引发额恶劣...
·河南省涉黄罪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 河南省涉黄罪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
·如何确定非法侵占罪的管辖? 如何确定非法侵占罪的管辖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侵占案,对于侵占案,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所以法院对侵占案具有管辖权。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分析,公安机关对于侵占罪没有管...
·网络诈骗主犯与从犯的量刑一样吗 网络诈骗主犯与从犯的量刑一样吗?网络诈骗主犯与从犯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对主犯,应根据犯罪行为所具有的事实情况应当归属的法定刑幅度,依照刑责相一致的原则确定主犯的刑种或刑期,不应从重处罚。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为了对违法犯罪行为施以严惩 为了对违法犯罪行为施以严惩,同时也是为了警戒作用,我国对于特定情况下的违法犯罪行为是记录案底的。醉驾后在该驾驶员的行驶记录上就有着曾经醉酒驾驶的证明。那么根据法律规定醉驾后如何消除案底呢?本文中就针对该问题展开了讨论。 根据法律规定醉驾后如何消除案底? 公安机关强调,从15日拘留到1至6个月的拘役,不仅是约束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时间长度上有变化,且其行为性质从违法变为犯罪。这一改变,对于个人...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客观方面包括哪些要件? 动物不仅是人类的朋友,更是生态环境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在少数犯罪分子眼中,动物、特别是珍贵动物、濒危动物,是金钱和财富,并没有别的意义,因此,他们往往利用非法渠道,与境外不法人员勾结,走私贩卖珍稀动物及其制品,那么,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客观方面包括哪些要件呢? 一、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含义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珍贵动...
·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的主体都有哪些 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的主体都有哪些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因而没有自行回避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的条件是:(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2...
·组织网络赌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组织网络赌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一般处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从重处罚: ?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1)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2)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3)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⑴只要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即使没有接触人的身体的,也属于殴打。例如,向他人身体挥舞棍棒但没有接触到他人身体...
·刑事案件批捕后不再提审什么情况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不再提审什么情况?批捕后不再提审犯罪嫌疑人的话说明不需要提审犯罪嫌疑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并未规定正式批捕后必须要提审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的提审是由办案机关做决定的。正式批捕后,由侦查单位负责提审嫌疑人,如果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未移交检察院之前,都由公安机关负责提审;如果是检察院负责侦查的,由检察院负责提审,对提审次数也没有限制。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
·绑架罪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绑架罪属于行为犯,因此一旦行为人有绑架的行为,那么就会以绑架罪定罪处罚。但此时,司法机关也是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实施了绑架行为的。那么,实践中,绑架罪需要哪些证据证明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绑架罪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1、物证 (1)实物:主要包括各类刀具、各类枪支、各类爆炸物、各类棍棒、麻袋、麻醉药物、酒(精)、车辆、船只、衣帽、鞋、勒索所得的款物(包括各种外币、人民币及...
·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 在了解了以上情况后,首先应当确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是否享有此案的管辖权。因为此案归哪个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管辖,将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羁押地点(看守所)。 一般情况下,在我国,公安机关都是有相对应的羁押场所,例如:如果一个案件由南京市的鼓楼区公安局管辖,那么犯罪嫌疑人一般就会被羁押在鼓楼区的看守所,以后该犯罪嫌疑人也就由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鼓楼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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