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判缓刑在司法局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判缓刑在司法局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带着材料,复印件先去司法局报道,备案。然后去司法所报道,备案。以后按时按时报道就可以了,直到缓刑结束。判缓刑后的注意事项:1、如果没有其他犯罪,办案单位 不会在传唤你2、缓刑考验期应注意事项:(1)准时到司法所报道,到司法局或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超过日期也会有麻烦)(2)入矫后,按规定进行周汇报,司法所一般会固定一个时间(例如星期一),让你用固定电话进行汇报。汇报内容:你在哪里,在做什么。(3)按照规定每个月参加社区服务,就是你要参加打扫卫生。(规定是8小时,这个基本上是形式,一般情况下不会让你真正去劳动),你只要有参加,如果出什么问题,那是司法所的事情,没参加,出什么问题那是你的事情。(4)按规定到所参加集中.教育,跟社区服务一样,也是每个月都有一次。(5)如果有定位手机,那定位手机一定要开机,并随身携带,(这个很重要的)(6)千万不要离开你所在的市或者县,实在要出去的话,要办理请假手续。司法所只能批7天,7天以上要到市、县司法局批。(7)千万不要再触碰法律,即犯罪,要不然撤销缓刑,收监.(8)警告只要三次,不汇报,不参加社区服务、集中.教育,不服从管理,私自外出、定位手机等等,都可以出警告,累计三次,三次后就可以收监了,所有要小心。二、缓刑期间又故意犯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后罪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综合上面所说的,缓刑就是属于暂缓执行,只有过了考验期才能确定是否需要执行,一般对于缓刑者都需要先到司法局进行报案,拥有自己的信息之后从而按司法司的条款来进行遵守,只要在这期间不再犯任何的罪行,那么就不会再被收监。



相关内容:

·打架斗殴应该被拘留多少天?
    在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口角矛盾,以至于升级至打架斗殴。打架斗殴如没有造成当事人双方的人身伤害,则一般进行行政处罚。但是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较为严重,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以及恶劣的社会影响时,则属于犯罪行为,须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那么一般来说打架斗殴应该被拘留多少天?接下来本站的我们就给您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得到普及。 打架斗殴应该被拘留多少天? 一、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


·偷窥别人洗澡什么罪 有什么惩罚后果
    一、偷窥别人洗澡犯什么罪?目前我国法律对这种偷窥行为尚无明确界定,是否违法,主要看其事态的发展。如对方已口头或书面直接向他人宣扬其看到的别人私生活,就构成侵权行为,触犯相关法律条文。如果仅仅满足于变态的窥视,就属游离于法律和道德的空白处。 严格地说,不少人都有窥视的欲望,但作为理性的人,应该把窥视欲控制在适当的尺度之下,以不能侵犯他人隐私为标准。如果超过此标准,在心理学层面上讲,就可称为“好奇心过...


·诈骗3万7能缓刑吗
    如果满足判处缓刑的条件,即可以。《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


·民事案子涉嫌刑事犯罪的中止情况都有什么?
    民事案子涉嫌刑事犯罪的中止情况都有什么? 一、民事案子涉嫌刑事犯罪的中止情况都有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


·强奸罪的犯罪手段怎么认定?
    强奸罪的犯罪手段怎么认定?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施以殴打或人身强制等危害妇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以迫使妇女就范,不敢抗拒的手段。如以杀害被害人、加害被害人的亲属相威胁的;以揭发被害人的隐私相威胁的;利用职权、抚养关系、从...


·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几类?
    一、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几类 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是指产生洗钱罪的犯罪所得(指上游犯罪行为所直接产生的非法财产性利益:包括违法、犯罪所得资金、违法、犯罪所得财物)及其收益的各种犯罪行为。 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括以下7种罪: (1)毒品犯罪; (2)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3)恐怖活动犯罪; (4)走私犯罪; (5)贪污贿赂犯罪; (6)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7)金融诈骗犯罪。 洗...


·网络诈骗罪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网络诈骗罪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也随着网络时代的不断发展,网络诈骗行为逐渐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网络诈骗罪也属于刑法的一种,会根据诈骗金额的多少来量刑,我们需要提高警觉,避免被诈骗,那么网络诈骗罪赔偿的有关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网络诈骗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 一般诈骗罪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


·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刑事责任追究,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 【战时造谣惑众罪】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二、本罪与它罪的界限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军职人员在战时情况下,制造谣言,迷惑群众,动摇军心的,才构成犯罪。而对那些在战时因对上级的命令、指示理解不同...


·刑事诉讼立案材料怎样处理?
    一、刑事诉讼立案材料怎样处理? 刑事诉讼立案材料需要交给司法机关的职员放到专门的档案库之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


·被刑事拘留过但没判刑会有案底吗
    所谓的案底,一般就是指过去的刑事犯罪记录。一般只有法院判决有罪的人才会有案底。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中暂时的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并不代表一定有罪。被刑事拘留后还需要经过检察院提起公诉,并且经过法庭审判确定有罪后,犯罪嫌疑人才会被认定有罪从而留有案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因此,被刑事拘留过但没有判刑的,公安机关应...


·预备行为与犯罪行为规定是什么?
    预备行为与犯罪行为规定是什么?预备行为与犯罪行为规定是前者指的是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是犯罪预备。如为了盗窃而准备钥匙,排除实施犯罪行为的障碍等。后者是具体犯罪实施行为。应当根据预备的程度和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程度等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犯罪既遂予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


·偷税漏税私改票据什么罪名
     一、偷税漏税私改票据什么罪名?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扰伪造有价票证罪和逃税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车票、船票罪】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