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建立时间限制是多久?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建立时间限制是多久?1、对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为被告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的,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应当从保护无过错方的角度出发,应该允许其事后提起损害赔偿,但也不是无限期的。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另一种是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一审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赔偿的,在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无过错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2、对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并基于该条规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凡是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要求的,法院不予受理。损害赔偿请求应当与离婚诉讼请求同时提出。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又有利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和保证判决得到执行。对于当事人不知道损害赔偿应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的,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释》第三十条规定了法院就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的规定,以避免审判实践中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未得到保护。二、如何请求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离婚过错赔偿是指因过错配偶的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由过错方向无过错方承担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的民事责任。离婚损害赔偿的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新婚姻法第46条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2、二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偶方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3、三是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过错行为导致了损害事实的发生。这种因果关系是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和基础。4、四是离婚的发生且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无过错。《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离婚无过错损害赔偿的请求主体是无过错方。因为无过错方是受害人,他(她)对分割人即过错方因过错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当然有权主张权利。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显然,第三者不能成为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这是因为,第三者不是离婚诉讼当事人。综上所述,请求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以下四个方面,行为人有过错包括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有损害事实,过错行为给配偶方造成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离婚的发生且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无过错?



相关内容:

·爷爷奶奶有没有抚养权
    这样的情况少,但并不是没有。在我国,一般的情况下,孩子的养育权拥有者属于孩子的父母,在法律上,孩子的养育权也是由父母所有,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孩子的祖父祖母也可以拥有对于小孩的照料的权利,但是这种情况比较少,但是不代表没有。对于小孩养育的权利,法律上有明确的条例,具体如下:相关规定:一、对于两岁以下的小孩,两周岁以下的小孩子,一般随孩子母亲一起生活的比较多。但是孩子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孩就...


·男方有权要回抚养权吗?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协商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而日后男方直接支付孩子抚养费。但在离婚之后,可能出现男方后悔的情况,此时就想要要回孩子抚养权。那这种情况下男方有权要回抚养权吗?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男方有权要回抚养权吗 不管是夫妻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归谁,还是法院判决确定孩子抚养权归谁,都必须坚持一个共同的原则,那就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孩子抚养权的本质是,如何让孩子...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因我国《婚姻法》对非法同居与重婚采并列规定的立法例,因此,此处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是重婚,也可以说两者之间不发生交叉关系。二、重婚罪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客体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一夫一妻制度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离婚房改房如何分割?
        房改房是一种根据福利政策所购买的房屋,其价格与购房人的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相挂钩,购买价格常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形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十分棘手。司法实践中应考虑几个原则:
      第一,购房优惠政策夫妻均享原则。房改房不是单位分配给职工个人的、不属职工个人...


·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就什么都不管了吗
    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就什么都不管了吗一、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就什么都不管了吗不是的,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夫妻离婚,不论子女与谁共同生活,其父母都是合法的监护人,对孩子仍然有抚养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并不仅仅是每个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还包括孩子其他正常、超出...


·随着国家对社会风气整顿力度的加大
    随着国家对社会风气整顿力度的加大,使许多不轨之徒没有立足之地,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使他们将触角延伸到了手机游戏中。许多不法分子通过手机麻将游戏将赌场由线下开到了线上,并借助微信和朋友圈将相关信息迅速扩散,网络赌博正在污染着我们的社会环境,那么聚众玩手机麻将犯法吗?这个问题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手机麻将本身不违法,但是通过手机麻将将积分换成赌资的行为涉嫌赌博。之所以近年来网络赌博泛滥,就是犯罪分子以牟取...


·无子女祖父母抚养义务谁来承担?
    现在可能是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思想方面有了变化,丁克家庭其实也是有的。对于丁克家庭的意思就是没有子女。对于没有子女老的时候一定是一个非常麻烦的事情,无子女祖父母的情况在我们生活中其实也有。那么无子女祖父母抚养义务谁来承担? 一、无子女祖父母抚养义务 谁来承担: 兄弟姐妹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继兄弟姐妹。在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因而他们相互之...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诉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tjlytel}}>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归属问题...


·军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军人离婚,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此时也是需要对未成年的抚养权做出约定的,否则的话就有法院进行判决。那么您知道军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吗?我们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军人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军人离婚时,确定子女的抚养权与在一般离婚案件中,确定子女抚养权是一样的。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


·高温费性质在我们国家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高温费性质在我们国家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在日最高温度达到35度以上的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不含本数)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按照国家统计局一号令的规定,各项津贴、补贴都应属于工资的组成部份,因此其性质应属于工资范畴。国家税务总局也表示,个人取得的高温补助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


·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
    世间的案件种类有许多,有的是民事案件,有的是刑事案件。依照起诉人不同来区分,有以个人、法人为主体进行起诉的,也有一些案件以国家为主体,发起诉讼,即是我们一般所说的国家公诉案件。您一听这个名头,觉得这类案件一定事关重大,却又不知道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下面,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讲解一二。 一、什么是公诉案件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


·在家怎么立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在家怎么立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一、在家怎么立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在家自书遗嘱一定得立遗嘱人亲笔写,然后有两个以上的鉴定人;再然后是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格式,具体如下: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