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被说不算工伤工资退减怎么办?

工伤被说不算工伤工资退减怎么办?是否是工伤,需要经过鉴定才行,不是单位说的。属于工伤的,可以自己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认定后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发工资,承担直接费用。如果社保局也认定不属于工伤,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可以要求单位按病假发放工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职工在停工休假治伤期间,可以享受全勤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于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可能有区别,因此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与受伤上个月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一定吻合。但是,不管怎样,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都不得以各种理由停发或部分停发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否则,其行为是违法的。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材料有哪些?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综上所述,发生工伤事故,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劳动行政部门评定才行,不是企业单方面能决定的。员工自己准备材料去申请,属于工伤,企业减少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向企业提出补发,否则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即便不是工伤,员工也能拿到病假工资。



相关内容: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方式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方式是什么?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原材料,或者采用的施工技术有误,就有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这在建筑市场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一旦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要及时处理。那么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方式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方式是什么? 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


·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事项都有哪些(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及确认劳动关系等发生的劳动争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


·一、厦门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厦门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厦门工伤赔偿标准规定职员受了工伤之后可以获得医疗费、误工费以及护理费作为赔偿,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厦门九级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


·已满16岁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根据我国对于童工的界定,16周岁以下者从事盈利性劳动工作就属于童工,而16-18周岁者为未成年工。未成年工不同于童工,虽然他们的年龄未满成年标准但是已经具备从事工作的能力,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工作。那么已满16岁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呢? ?其实只要是不可从事范围之外的都是未成年工可从事的工作。 一、已满16岁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任何组织或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工作有哪些?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工作有哪些?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工作有哪些?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辩护人的身份和地位,享有会见权、调查权、提出辩护意见权、取保候审及申诉、控告权等辩护权。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工作具体如下: 1.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除了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这三类案件以外,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不需要办案机关批准,不允...


·劳动法辞退人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法辞退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法辞退人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


·误工费团体险是否存在意外险赔偿含误工费赔偿
    误工费团体险是否存在意外险赔偿含误工费赔偿。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如下项目:1.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用车费用。2.误工费: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离职需要注意什么?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离职需要注意什么? 关于缴纳违约金: 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 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2、 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量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本规则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3、 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除依据《全国统一...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我国每年都会兴修一些大大小小的水利工程,用于发电、灌溉等。水利工程的质量高低关系到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设方必须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当工程竣工后,建设方会组织进行质量验收。那么,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主要要求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


·一、申请劳动关系仲裁时效是多久?
    一、申请劳动关系仲裁时效是多久?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


·拖欠工资有什么责任,拖欠工资的责任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单位拖欠工资有什么责任?实践中,有些情况从法律上面讲是不能被认定为拖欠工资的,那么这些情况包括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 一、拖欠工资有什么责任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