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故意伤害罪致人轻微伤的处罚

故意伤害罪致人轻微伤的处罚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处罚。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二、故意伤害致人损伤的赔偿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故意伤害即使是致人轻微伤,也是会受到处罚,但是这个处罚不是刑事处罚,而应该是治安处罚。自然处罚的依据也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了。若是故意伤害情节轻微的,一般可以给予行为人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或者给予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相关内容:

·不当得利不返回属于犯罪吗
    不当得利不返回属于犯罪吗 不当得利的一方不返还财产的,是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构成犯罪,但经法院判决后,暴力抗拒执行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父亲欠钱法院有权冻结子女名下的房产吗? 1、房产是继承父亲的,法院可以查封。 2、父母对子女的房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法院不会查封。 3、房产属于儿子,法院不可查封。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在提...


·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一、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二)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三)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犯罪未遂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刑法犯罪未遂的处罚依据是什么《刑法》对犯罪未遂的处罚规定: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的类型有两种: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


·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有些不法分子利用漏洞进行经济诈骗。我国对经济诈骗的打击一直保持高压状态,那么关于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哪些行为构成经济诈骗?让我们随着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做一个了解。 一、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1、客体要件,经济诈骗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必须涉及到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的时候才能算是经济诈骗罪,而有的犯罪活动不涉及到所有权的问题的时候则不...


·行政拘留15天保释程序是怎么规定
    行政拘留15天保释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对于保释其实就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在实施的时候有着一定的条件限制。其实取保候审也属于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但是有绝大多数的人对于取保候审的了解是非常模糊的,取保候审不是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申请的。甚至我们身边有朋友咨询过行政拘留15天保释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行政拘留15天保释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是行政拘留,那么不可以保释 1、行政拘留不可以保释。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的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的立案标准?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掏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为了私情、私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不应发售的发票予以发售,对不应抵扣的税款予以抵扣,对不应给予出口退税的给予退...


·冒充老师属于招摇撞骗罪吗?
    冒充老师属于招摇撞骗罪吗?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教师并不算国家公职人员,所以不能构成招摇撞骗罪。但是可以构成诈骗罪。二、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


·犯罪预备是主观方面是怎么要求的
    犯罪预备是主观方面是怎么要求的(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又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而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与目的,才是预备犯主观方面主要的内容和特征所在。犯罪预备行为的发动、进行与完成,都是受此种目...


·死刑辩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为数不多还保留死刑的国家,但一般也是对那种罪大恶极的罪犯,才会判处死刑。并且我国一向是采取慎杀少杀,对死刑的程序是严格管控的。而在诉讼中,刑事律师一般也是会提供死刑辩护,那此时进行死刑辩护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死刑辩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死刑案件的辩护最能考验律师的基本素质,由于我国法律对死刑案件的判决越来越慎重,因此对于死刑案件的辩护有很多死刑案...


·认事不认罪缓刑可以吗?
    有些犯罪嫌疑人在参加庭审的时候,态度嚣张,承认一些犯罪事实,但是不认为自己有罪,通过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一类是缓刑,针对的是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犯罪活动。那么,认事不认罪缓刑可以吗?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和您讲一讲。 一、认事不认罪缓刑可以吗? 不认罪,是没有判决缓刑机会的。因为判决缓刑的之一就是有悔罪表现,不认罪当然不会悔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


·犯罪预备情形的是哪些2023
    犯罪预备情形的是哪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也是一种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但是刑...


·涉毒犯罪辩护联盟是什么组织?
    一、涉毒犯罪辩护联盟是什么意思?属于民间组织,由专业辩护律师自发组成。同是也是属于民间个人行为,涉毒犯罪属于刑事犯罪,有很多优秀的律师可以代理此类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