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的工资吗

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的工资吗可以的,夫妻个人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进行偿还。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财产通常呈现三种形态:1、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2、由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3、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个人债务是个人进行偿还的,但是可以用家里的一半财产进行偿还,因为是夫妻关系,家里的所有财产,都是一人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婚后所有的收入,包括兼职工资、奖金等。不过债务双方可以私下进行协商,协商不了在起诉。



相关内容:

·工亡待遇
    工亡待遇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


·劳动争议判决书,开庭多久会下判决书?
    劳动争议判决书,开庭多久会下判决书?一、劳动纠纷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一般是三个月,最长的话可以延长六个月。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是怎样的? 在坚持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根据现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出现了。它总结了现在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不足,对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它的实施,给予了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各种有利之处。那么,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为您进行分析。 一、 劳动争议含义 劳动争议,一般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


·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是为什么?
    当今社会,尤其是在大城市中农民工极多的地方,签订劳动合同也已经成为想要入职一项工作最最基本的程序,在这个劳动合同中是对劳动人民的起维护作用的一大证据,但是也存在一些企业会在退休年龄之前就会被解雇,有些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这对于不同的劳动人员的影响是不一样的,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原因 劳动合同也是合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也可适用。合同讲究意思自治...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最高赔几个月?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最高赔几个月? 注: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
    在进新公司的时候,员工首先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在这些过程中有些分公司只是以分公司的名义与聘用人员签订的合同,那么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下面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 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依据劳动法,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都被视为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同时,劳动法也没...


·员工判缓刑待遇方面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人都是开车上班,如果喝酒后驾车,被交警查到,构成醉酒的,会被判处拘役。情节不严重的话,法院可能判处缓刑。在缓刑期间,有的企业不会开除员工,这个看企业的规章制度。那么,员工判缓刑待遇方面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员工判缓刑待遇方面是怎样的? 1、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留用劳动者的情况下,应当依据劳动法的规...


·工伤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工伤社会保险即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社会保险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部分。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加3元;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5、生育保...


·一、刑事拘留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刑事拘留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可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一、没工作怎么付抚养费吗?
    一、没工作怎么付抚养费吗?没工作需要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抚养费的数额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当地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


·没有任何级别的工伤还怎么赔偿?
    没有任何级别的工伤还怎么赔偿? 一、赔偿费用 医疗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费、住宿费。 只是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没有其他补偿。 治疗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以及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治疗期间,按照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并...


·一、单位如何登报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一、单位如何登报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单位登报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为:在获取未邮寄送达的证据后,方可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单位登报公告宣布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依据,但又有前提条件,我们在正文中会详细说明。二、 相关法律依据据相关法律规定,要使登报解雇员工的程序有效,就必须采取以下三个步骤:第一,应先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