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要求分割房产管辖法院

离婚要求分割房产管辖法院是哪里(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动产纠纷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要界定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就需要看法院是否是房屋所在地的法院。二、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所以仍然要适用《婚姻法》等相关规定,即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三、离婚后怎么才能够对财产纠纷起诉《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9条的规定: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离婚在当今社会特别的普遍,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离婚一般大家双方争取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不过这两个双方都是可以先进行协商的,在双方可以很多的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是不会发表任何的意见的。



相关内容:

·回迁房营业税政策有哪些?
    回迁房营业税政策有哪些?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 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


·实践中,如果开发商有一房二卖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很显然只能由其
    实践中,如果开发商有一房二卖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很显然只能由其中的一家买方才能最终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开发商肯定要没有获得所有权的一方构成违约。那此时一房二卖的该怎么要求违约赔偿?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房二卖该怎么要求违约赔偿 1、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台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


·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房产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出台后,由于其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分割的有关规定与之前相比有了较大变化,因此引起了广大群众的热议,尤其是对于婚前男方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使得许多女性觉得尤为不公,那么,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一、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离婚多久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离婚多久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应同时具备基本条件: 离婚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离婚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者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离婚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者的担保人能够落实公积金贷款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


·购买的房屋漏水可以退房吗?
    购买的房屋漏水可以退房吗房屋漏水在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中都很常见,一般情况下,漏水属于质量瑕疵,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进行修复,但不能仅因为房屋漏水而主张退房。根据规定,房屋的屋面、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墙面的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漏水,出卖人有义务进行维修,如果出卖人拒绝修复的话,买受人可以自己先行修复并保留好修复费用的相关证据,然后再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费用和由此给...


·房屋被征收能否要求给回迁房?法律是否支持?
    一、房屋被征收能否要求给回迁房?法律是否支持?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而选择什么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


·上诉离婚房子给女方女方要钱分割财产合理吗?
    当感情破裂,人们会选择离婚的方式来让自己结束婚姻,重新开始。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们在离婚时,会选择上诉离婚的方式来处理离婚中的相关事务,这其中包括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等等。那么在上诉离婚房子给女方女方要钱这种分割财产的方式合理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上诉离婚房子给女方女方要钱分割财产合理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


·将房产质押给个人可以么?有什么程序?
    将房产质押给个人可以么?有什么程序?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遇到资金周转难的问题,现在向银行申请贷款也不太容易,所以很多人会和他人借钱。当然,借钱就得有担保物,有些人提出将名下的房产质押给个人,来获得资金的支持。那么这种方式行得通么?又有哪些程序呢?我们就这个您关切的话题在下文进行了阐述。一、房产质押给个人可以么?个人之间可以房产抵押,房产抵押权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就是俗称的个人。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


·现在购买二手房的人其实也是比较多的,毕竟二手房省事,遇到那种
    现在购买二手房的人其实也是比较多的,毕竟二手房省事,遇到那种装修还比较新的,购房者自己完全就不用在花时间去装修一番了,但从这点上来说二手房的价格也要比新商品房的价格要高一些。而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允许进行按揭贷款,那么此时二手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二手房子首付多少? 二手房的贷款的首付多少貌似每个城市都有所不一样的,那么咱就以北京的二手房的贷款的首付多少为例子给您说...


·一、离婚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离婚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二、离婚房产如何评估对于房屋价值有争议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六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


·公租房拆迁,承租人有补偿吗?
    公租房拆迁,承租人有补偿吗?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时候,公租房的承租人是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偿的,主要的补偿是安置费用。另外,公房承租人可以选择或货币补偿,关于货币补偿的规定,各地有所不同。例如:《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可以选择采用以下三种方式:第一,公租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第二,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租房承租人的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协议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情形: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